贵州毕节金沙县街头,一名男子追着女孩大打出手,甚至扯头发将其拽倒。餐饮店老板彭莘洹(退伍军人)见状飞腿上前制止,还劝男子“家事也不能当众施暴”,并误以为男子是女孩父亲。后续真相却出人意料:两人并非父女,而是情侣关系。这场“见义勇为”引发网友对“情侣互殴能否插手”“家事边界在哪”的热议,本文拆解其中法律要点,厘清见义勇为的尺度。 一、街头惊魂:男子扯头发打人,退伍军人飞腿制止 前两天金沙县街头的一幕,让路过的人都捏了把汗。据餐饮店老板彭莘洹回忆,当时他正在店里忙活,突然看到窗外一名男子追着个女孩跑,女孩明显在躲,可男子追上后直接动手——先是推搡,后来竟扯着女孩的头发,一把将她拽倒在马路上,女孩疼得直哭。 “我当过兵,看到这种欺负人的场景,本能就冲出去了。”彭莘洹说,他原本想一脚把男子踹开,但凑近一看男子身板不算壮,怕下手太重,又硬生生把腿收了回来,只上前死死拉住男子的胳膊,不让他再动手。 男子被制止后还不服气,嚷嚷着“这是我的家事,跟你没关系!”彭莘洹当即反驳:“再是家事,也不能在大街上这么打女孩!她年纪小,你打出事了,后悔都来不及!作为父亲,要教育回家教育去!”这番话让周围人都以为,男子是女孩的父亲,在街头管教孩子没了分寸。 可后来女孩哭着解释,大家才知道真相:两人不是父女,而是情侣关系,当天因为吵架,男子没控制住情绪动了手。 二、法律拆解:管“情侣互殴”算多管闲事吗?能动手制止吗? 不少人疑惑:情侣吵架动手,外人该不该管?彭莘洹动手拉架,会不会涉嫌“多管闲事”甚至违法?这里面的法律边界,一定要搞清楚。 1. 不管是不是情侣,当众打人都违法 首先明确:就算是情侣,只要动手打人,就可能违反法律。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殴打他人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10日拘留,并处200-500元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 案例中男子扯头发、拽倒女孩,已经属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哪怕两人是情侣,也改变不了违法的性质。彭莘洹上前制止,不是“多管闲事”,而是在阻止违法行为,符合法律鼓励的“见义勇为”精神。 2. 制止施暴时“收腿”,这步很关键 很多人担心:万一制止时不小心伤到施暴者,会不会要担责?这里要区分“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根据《刑法》规定,为了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但如果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就可能构成防卫过当,需要承担责任。 彭莘洹原本想飞腿制止,后来考虑到男子身板弱,主动收腿,只采用“拉拽”的方式控制对方,这种“留余地”的做法,正好符合“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既阻止了施暴,又没过度伤害对方,就算事后男子找事,也不用担责。 3. “家事”不是施暴的“保护伞” 男子口中的“家事”,在法律上根本站不住脚。哪怕是夫妻、父母子女之间,也不能以“家事”为借口实施暴力。我国《反家庭暴力法》明确规定,家庭暴力包括身体暴力、精神暴力等,不管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还是亲密关系之间(如情侣),都受法律禁止,任何人发现都有权劝阻、举报。 所以就算两人是父女,男子当众扯头发拽人也违法;何况是情侣,更没资格拿“家事”当挡箭牌。 三、网友吵翻:情侣互殴,外人该管吗? 事件曝光后,评论区的讨论特别热烈,观点分成两派,各有各的道理: 支持“该管”的网友: “不管是不是情侣,打人就是不对!要是没人管,女孩说不定会被打得更惨,彭老板做得好,退伍军人的担当!” “之前我看到情侣在路边打架,男生把女生推倒在地,我想上前拉,朋友说‘别多管闲事’,现在想想,当时应该帮一把的,至少能阻止继续施暴。” “说‘家事不用管’的都是借口,真打出人命了,谁能担责?只要有暴力,就该有人站出来!” 纠结“怎么管”的网友: “管是该管,但得注意方式,别自己没控制住,反而从‘救人’变成‘打人’,像彭老板那样收腿就很聪明。” “之前看到情侣吵架,我上前劝,结果女生反过来护着男生,说‘我们自己的事,你别插手’,搞得我特别尴尬,这种情况到底该咋办?” “最好的方式是先制止,然后让女生报警,别自己硬扛,万一施暴者报复就麻烦了。” 吐槽“情侣动手”的网友: “吵架归吵架,动手算什么本事?尤其是男生打女生,太没品了,这种情侣赶紧分!” “就算是情侣,也要有底线,动手一次就有无数次,女孩别心软,该报警就报警。” 最后想问问大家:如果你在街头看到情侣互殴,会选择上前制止,还是默默报警?遇到像彭老板这样的情况,你觉得还有更稳妥的处理方式吗?来评论区聊聊你的想法!
贵州毕节金沙县街头,一名男子追着女孩大打出手,甚至扯头发将其拽倒。餐饮店老板彭莘
笔尖下说法
2025-10-03 22: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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