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2日晚,湖南浏阳天空剧院的无人机烟花秀上,火星掉落引燃周边山林,所幸现场值守的消防人员几分钟内就扑灭明火,未造成人员伤亡。但景区随后明确表示“不影响10月3日的演出”,这一表态引发热议。有人点赞应急处置迅速,也有人质疑“明知干燥易着火却未清可燃物,安全是否让位于热闹”。本文拆解事件中的法律责任与安全漏洞,聊聊节庆活动该如何平衡“观赏性”与“安全性”。 一、烟花秀变“火情秀”:火星掉下来,山林烧起来 国庆期间的浏阳本是“烟火天堂”,10月2日晚天空剧院的“十月花开的声音”烟花秀更是吸引了大批游客——200米浮台的水上燃放搭配无人机编队,场面相当震撼。可表演进行到一半,意外突然发生了。 据现场网友拍摄的视频显示,空中的烟花和无人机表演产生的火星像“瀑布”一样往下掉,落在表演区域附近的山坡上。由于天气干燥,山坡上的枯草瞬间被引燃,明火很快冒了起来,周围观众吓得赶紧往后躲闪。 好在消防救援人员早就在现场值守,发现火情后立刻冲上去处置,短短几分钟就把火彻底扑灭了。事后关口镇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确认,过火区域主要是地表植被,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本以为这只是个“有惊无险的小插曲”,可景区随后的回应却让网友炸了锅:10月3日晚的“十月星火的绽放”烟花秀,会按原计划照常举行。 二、法律拆解:火灭了就没事?这些责任不能“一笔勾销” 不少人觉得“没伤人、火灭得快,就不用较真”,但从法律角度看,这场火情背后藏着的安全问题,景区和主办方可能真的“欠个说法”。 1. 明知有风险却不清理?可能涉嫌“未尽安全保障义务” 浏阳市文旅局工作人员事后解释,燃放区域下方有稻草等可燃物,且天气干燥容易引发火灾。这就意味着,主办方提前知道存在火灾隐患,却没彻底清除可燃物。 根据《民法典》第1198条,宾馆、商场、景区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负有保障他人安全的义务;因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虽然这次没伤人,但如果火势没控制住导致游客受伤或财物损失,游客完全可以要求景区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就算没造成实际损害,这种“明知有险却不除险”的行为,也违反了《安全生产法》中“消除事故隐患”的要求,市场监管或应急管理部门有权责令整改并罚款。 2. 出事后照常演出?“安全评估”不能少 景区一句“不影响后续演出”看似轻松,但法律上有个关键前提:必须重新做安全评估。根据《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大型活动举办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的,主办方应当立即停止活动,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并对活动安全进行重新评估;未评估或评估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举办。 无人机烟花秀属于典型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已经出现过火星引燃山林的险情,主办方必须重新检查燃放设备、清理可燃物、评估天气影响,确认所有隐患都排除后才能继续演出。要是没做评估就直接开演,一旦再出事故,主办方负责人可能面临治安拘留,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 3. 过往案例频发,为何不吸取教训?“行业监管”需发力 这场火情并非个例:2024年春节江西某景区烟花秀引燃林地,2023年国庆浙江无人机灯光秀设备掉落差点烧了观众席遮阳棚。同类事故反复发生,说明部分主办方和监管部门可能存在“侥幸心理”。 从监管角度看,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应急管理、文旅等部门对烟花燃放活动有监督检查的责任。如果监管部门没提前督促主办方清除隐患,或对过往事故教训没落实整改要求,属于“监管失职”,相关人员会被问责。而对整个行业来说,多次发生类似险情后,监管部门理应出台更严格的燃放标准,比如明确“干燥天气下必须彻底清理燃放区周边50米内可燃物”,从源头堵上漏洞。 三、网友吵翻:“处置快”能抵消“隐患大”吗? 景区的“迅速灭火”和“照常演出”,让评论区直接分成了两派,争论焦点特别明确: 支持景区的网友: “几分钟就灭火了,说明应急预案到位、消防值守及时,这已经很专业了,没必要上纲上线。” “国庆烟花秀是浏阳的特色,好多人专门远道而来,取消了多扫兴?只要后续做好防护就行。” 质疑“安全优先”的网友: “明知有枯草、天气干,为啥不提前清理?这根本不是‘意外’,是‘人为疏忽’,灭火快掩盖不了准备不足。” “刚着火就说不影响演出,感觉安全在给‘热闹’让路!万一第二次火星掉在人多的地方,后果不堪设想。” 理性提建议的网友: -“可以演出,但得先把隐患清干净啊!要么提前割掉枯草,要么在地面铺防火毯,别光靠消防员‘事后补救’。” 最后想问问大家:你觉得浏阳烟花秀出事后该照常演出吗?如果明知活动有安全隐患,你还会去看吗?对于节庆活动的安全保障,你有哪些好建议?来评论区聊聊!
2025年10月2日晚,湖南浏阳天空剧院的无人机烟花秀上,火星掉落引燃周边山林,
笔尖下说法
2025-10-03 22: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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