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子隔阂26年,父亲骨灰引纠纷:法律如何界定亲情权利? 9月25日有报道称,高先生因父亲骨灰归属与姑姑对簿公堂,这场跨越二十余年的亲情纠葛,让“赡养义务”与“祭奠权利”的边界成为热议焦点。 事件回顾:疏远的父子与迟到的告别。1999年,10岁的高先生随母亲从辽宁抚顺搬往重庆,父母离婚后,他与留在抚顺的父亲联系逐渐减少。起初逢年过节尚有通话,后来父亲重组家庭、高先生长大成家,父子俩沦为“最熟悉的陌生人”。高先生坦言,因心里有隔阂且距离遥远,多年未主动回抚顺,也未寄过生活费。 2025年1月,高先生从亲戚处意外得知父亲因肝癌晚期离世,后事已由姑姑高女士办妥,骨灰存放在当地公墓。“作为唯一的儿子,我连送他最后一程的机会都没有。”高先生联系姑姑想要回骨灰,却遭到拒绝。 姑姑表示,高先生父亲生前曾录制视频,称“与儿子断绝关系,后事由姐姐处理”,且高先生20多年未尽赡养义务,无权索要骨灰。沟通无果后,高先生起诉要求返还骨灰和死亡证明。 法庭焦点:断绝关系有效吗?骨灰该归谁? 一审中,姑姑提交了父亲的视频遗嘱,结合高先生未赡养的事实,法院以“骨灰存放位置不明确,返还难以实现”驳回诉求。高先生随即上诉,二审聚焦两大核心问题: 血缘形成的父子关系属客观事实,个人声明“断绝关系”无法律效力;骨灰作为人格象征纪念物,处置应遵循“最亲近原则”,高先生作为第一顺位近亲属,权利优先于姑姑这一第二顺位亲属。 最终,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判令姑姑返还骨灰。拿到骨灰时,高先生在公墓前久久伫立:“既有遗憾,也有解脱,总算让我爸‘落叶归根’了。” 网友热议:义务与权利能画等号吗? 事件引发全网讨论,观点呈现两极: - 反对者认为:“26年不赡养,早干嘛去了?根本没资格要骨灰。” - 支持者表示:“赡养是义务,祭奠也是权利,不能混为一谈,法院判决守住了法律底线。” 事件反思:隔阂易消,遗憾难补。这场纠纷没有赢家:父亲临终的决绝、姑姑的固执、高先生迟来的弥补,根源都是二十余年的亲情隔阂。正如网友所言:“钱和遗产可以让,但亲情和告别,真的不能让。”亲人之间的隔阂或许能慢慢消解,但生死面前的遗憾,一旦留下便无法弥补。
“太寒心了!”9月25日报道,男子的父母离婚后,他跟着母亲离开辽宁到重庆生活,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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