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一男子一晚上2次光明正大走进盲人按摩院,在确定按摩师看不见后,当着两位盲人

梅姐说法 2025-09-11 07:07:24

四川,一男子一晚上2次光明正大走进盲人按摩院,在确定按摩师看不见后,当着两位盲人师傅的面翻抽屉,还准备上二楼继续偷东西。被发现后,男子偷走两瓶矿泉水。但值得注意的是,男子很可能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 据星视频报道,四川一盲人按摩店马上就要下班了,店里已经没有客人。就在此时,一名中年男子大摇大摆地走进店里,拉开抽屉开始乱翻,翻找半天,发现没有值钱的东西。于是,往裤兜里揣了两瓶矿泉水。 这个时候,男子的谜之操作来了,他走到一位盲人按摩师跟前,想确认她是不是真瞎,他在女按摩师面前晃悠了一圈,发现女按摩师居然连头也没抬,放心后,准备上二楼偷东西。 结果,男子走路的动静惊动了另一位按摩师,被发现后,男子火速逃离现场,按摩店老板第一时间报警。 从盗窃的数额来看,男子最后只偷了2瓶矿泉水,数额较小,不够入罪标准。那么,法律上,到底会怎样处罚这位男子呢?会不会因为数额太小忽略不计呢? 无独有偶。浙江舟山曾经发生过一起盗窃案,刘某某因为入户盗窃30元硬币,被判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有人问,只偷了30块钱,却要坐牢7个月,是不是判的太重了? 根据《刑法》第264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普通盗窃案,数额达到1000元至3000元以上才构成入罪标准。 但是,刘某某一案不是普通的盗窃案,而是入户盗窃。 入户盗窃,是指独立构成盗窃罪的情形,不需要数额较大。也就是说,入户盗窃与数额较大并列作为盗窃罪的成立条件,意味着二者有其一,即可定罪。 和普通盗窃最大的不同点就在于,入户盗窃属于行为犯,不是结果犯。 也就是说,只要实施了非法进入他人住所并盗窃的行为,无论偷到多少钱,也无论偷到的东西值不值钱,都构成盗窃罪,盗窃的数额只影响量刑,不影响定罪。 刘某某当时是翻窗户进入住户家中行窃,尽管只偷了30块钱,但已经构成入户盗窃罪,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没毛病。 刑法之所以严厉打击入户盗窃行为,是因为该行为本身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不仅侵犯公民财产权,更严重侵犯公民住宅安宁和人身安全。 试着想象一下,本案中的男子一旦成功进入二楼并潜藏起来,恰巧二楼又是女盲人按摩师的住处,加上她们看不见,男子偷东西简直是手到擒来。 如果是这样的话,他不仅构成入户盗窃罪、非法侵入住宅罪,还很可能构成猥亵罪。 数罪并罚的话,男子很可能面临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庆幸的是,本案中,在男子准备上二楼时被及时发现,随后,他火速逃离现场。 那么,本案中的男子算是入户盗窃,还是普通盗窃呢? 根据司法解释,所谓户,是指供他人家庭生活,并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比如封闭的院落、牧民的帐篷、渔民生活的渔船等等。包括集生活与经营于一体的场所,但如果是在经营时间内就算不算入户。 本案中,从监控录像可以看出,男子进入按摩店的时间还是经营时间,严格意义上来说,不算入户。 但是,如果按摩店的二楼是按摩师私人住所,那么,他至少算是入户盗窃未遂。 根据《刑法》规定,入户盗窃未遂依然构成盗窃罪,具体量刑根据案件情节决定。 此外,根据司法解释,2年内盗窃3次以上,属于多次盗窃。 本案中,该男子一晚上进入按摩院2次,存在多次盗窃的嫌疑。 而且,他进入按摩店的目的非常明确,就是实施盗窃,显示了更高的人身危险性和主观故意性,在量刑时,通常会将其作为一个从重处罚的情节予以考虑。 因此,该男子尽管最后只偷了两瓶水,但被判处实刑的可能性非常大。 对此,您怎么看? 来源: 星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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