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倒霉了!”苏州,一男子去雇主家搞装潢,听到自己的电动车报警声,发现4名年轻人

小张主张 2025-09-06 03:36:20

“太倒霉了!”苏州,一男子去雇主家搞装潢,听到自己的电动车报警声,发现4名年轻人围坐在车周围。男子质问对方,4人说在等人,不小心碰到了。男子就没在意,可没一会儿,报警声又响起,一小伙竟把他电动车骑跑了!男子捡起被破坏的U形锁追了上去,狠狠地砸向其中一人腹部,导致对方脾脏破裂,男子因此被告上法院,法院判了!   据媒体9月2日报道:那天从事建筑装潢的男子正在里河新村雇主家忙碌,停在楼下电控防盗门外的电动车突然发出刺耳的报警声。   他探头查看,发现四名年轻男子围坐在车旁,对方声称“在等人,不小心碰到了车”,尽管心存疑虑,但男子见车辆外观无损,便转身继续工作。   然而短短几分钟后,报警声再次撕裂空气,男子冲下楼时,目睹一名小伙跨上电动车绝尘而去,其余三人正慌乱逃离。   被撬坏的U形锁散落在地,锁芯处残留着明显的撬痕,怒火中烧的男子捡起变形的锁具,骑上另一辆电动车紧追不舍,在新村路口截住了四人。   “把车还我!”男子喝道,要求对方赔偿被破坏的锁具。但四名年轻人不仅拒绝,还出言挑衅,混乱中,男子挥起U形锁砸向其中一人腹部。   剧烈的疼痛让被砸男子蜷缩在地,随后被送往医院诊断为脾脏破裂,经法医鉴定构成重伤,这场本应是正义追击的行动,最终将男子推向了被告席。   案件审理期间,检方指出:当男子第二次听到报警声时,小偷已实际控制车辆并逃离,盗窃行为已完成。此时男子的追击虽属合法,但在对方放弃抵抗后继续使用暴力,超出了制止不法侵害的必要限度。   尽管男子辩称“只是想拿回自己的车”,但法院认为,其使用U形锁攻击要害部位的行为,已从防卫演变为故意伤害。最终经调解,男子需分期赔偿伤者2.5万元。   这起案件在社交媒体引发热议:   有网友感叹:“小偷固然可恨,但私刑不可取。”   也有观点认为:“如果法律不能严惩盗窃,受害者该如何保护自己?”   更有理性声音指出:“正当防卫的边界需要明确,否则好人可能因冲动付出代价。”   这些讨论折射出公众对法律与道德冲突的深层思考。   从法律角度看,本案核心在于“正当防卫”的认定,根据《刑法》第二十条,防卫行为必须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当小偷弃车逃离时,侵害状态已结束,此时的攻击行为不再受法律保护。   值得关注的是,2025年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进一步明确:防卫行为需与侵害手段相当,且必须在侵害发生时实施。   男子的遭遇警示我们:面对盗窃,及时报警、保留证据、配合调查,才是既能保护自身权益,又不触碰法律红线的明智之举。   那么你们怎么看待这件事呢?欢迎在评论区说说你们的看法吧!   信源:包头铁路运输法院——205-09-02——《暴打小偷,失主赔偿二万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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