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黑河,男子“借”妹妹的钱与妻子结婚,前前后后花了近50万元,结果不到1年,

小张主张 2025-09-06 03:36:10

黑龙江黑河,男子“借”妹妹的钱与妻子结婚,前前后后花了近50万元,结果不到1年,妻子就提出离婚。与妻子协商未果后,男子不慌不忙让妹妹将自己和妻子告上法庭,要求妻子和自己一起还钱。法院这样判!   “她当初跟我结婚,现在不到一年就提离婚,这五十万的债凭什么让我一个人扛?”法庭上男子愤怒的吼道。   事情得从男子筹备婚礼那会儿讲起,当时他要和妻子领证结婚,可结婚要花的钱真不少,给女方的彩礼得准备,酒店酒席要订,家里的冰箱、彩电、沙发这些新家电也得置备,一圈算下来,男子手里的钱根本不够。   着急之下,他想到了自己的亲妹妹,跟妹妹开口说想借点钱办婚礼,妹妹看着哥哥要办人生大事,也没多犹豫,前后分了好几次,一共给哥哥转了近五十万元。   那时候兄妹俩关系近,没想着写正式的借条,就口头说了这钱是借的,等哥哥婚后日子稳定了再慢慢还,不过妹妹心思细,每次转账都存了截图,跟哥哥聊天时也特意提过“这钱是专门给你结婚用的,以后你和嫂子好好过,记得还我就行”,这些聊天记录也都没删。   靠着这笔钱,男子顺顺利利办了婚礼,和妻子领了结婚证,俩人搬进了置办妥当的新家,刚开始的日子看着还挺安稳。   可谁能想到,这段婚姻没撑过一年,妻子就觉得两人性格不合,过不到一块儿去,主动提出了离婚,离婚的事谈起来还算顺利,可当初借妹妹那五十万的债务,成了俩人争执的焦点。   男子觉得这笔钱是为了结婚花的,不管是彩礼还是家电,都是为了两人的共同生活,理应由他和妻子一起还,但妻子不认可这个说法,双方就这事谈了好几次,每次都吵得没结果,始终没达成一致。   协商不成,男子也没慌,他干脆让妹妹把自己和妻子一起告到了法院,要求两人共同偿还那笔五十万的借款。   案子到了黑河中院后,法官重点审查了妹妹提交的证据:每次的银行转账凭证能清楚证明钱确实转给了男子,聊天记录里也明确提到这笔钱是借款。   而且用途就是男子结婚用的,包括给彩礼、订酒席、买家电这些,这些开支都属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婚姻缔结的必要花费。   另外,法院还查明,妻子在婚前就知道男子为了结婚向妹妹借钱的事,只是当时没对债务分担提出异议。   最终,法院根据《民法典》里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相关规定,结合查明的事实和证据,判决这笔五十万元的借款属于男子和妻子的夫妻共同债务,由两人共同偿还。   这事在网上传开后,网友们也有不少讨论:   有位网友说:“结婚花的钱要是真用在俩人共同的事上,那债务一起还也合理啊,总不能一方借着结婚享了益,另一方却独自扛债吧?”   还有网友特意提醒:“不管是跟亲戚还是朋友借大额钱,一定要留好证据,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这些都别删,不然真遇到纠纷,连说理的依据都没有!”   其实从这事里,咱们也能明白两个实在道理:一是结婚时如果涉及大额借款,不管是向谁借,都得把款项用途说清楚,并且保留好所有能证明借款的凭证,别觉得是亲友就不好意思要,不然事后容易扯皮。   二是夫妻共同债务不是看钱是谁借的,关键看钱有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共同事务,像这种为了结婚花的钱,只要能证明用途,通常都会被认定为共同债务。   那么你们怎么看待这件事呢?欢迎在评论区说说你们的看法吧!   (来源:裁判文书网、黑河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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