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女子在丈夫去世后,查了下他的账户流水,她惊讶发现,丈夫竟背着她,给

烟雨评社 2025-08-07 13:14:07

新疆乌鲁木齐,女子在丈夫去世后,查了下他的账户流水,她惊讶发现,丈夫竟背着她,给和前妻的儿子陆续转了233万,其中205万是购房款,剩余的钱基本都是资助儿子留学的,女子怒了,以这是夫妻共同财产为由,把丈夫儿子告上法庭,要求全数返还,一审法院判还102.5万,双方都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决让儿子傻眼。 62岁的老费大概怎么也想不到,他一辈子没来得及说出口的秘密,会藏在银行流水里,在他身后掀起一场家庭风暴。2024年5月,老费突发疾病去世,没留下一句遗言,更别说遗嘱,为了继承遗产,小费将继母舒某告上了法庭。 舒某本只想查清丈夫的家底好应对官司,结果却看到了一连串让她瞬间崩溃的数字。从2018年到2024年初,整整六年,丈夫老费瞒着她,陆陆续续给儿子小费转了233万元。 最扎眼的一笔,是高达205万的巨款,收款方是家房地产公司,备注清清楚楚写着“购房款”。其余三十多万,则是小费留学的生活费和零散资助。 丈夫生前,对此只字未提。舒某越想越委屈,“这些钱是我们俩的共同财产,他凭什么一个人做主?”被背叛和欺骗的感觉,让她决定反击。一纸诉状,舒某把继子小费告上法庭,要求很简单:撤销赠与,返还全部233万元。 远在国外的小费提交了书面说明,立场同样坚定:“我爸给我钱,天经地义,你一个后妈凭什么管?”在他看来,父亲用钱弥补离婚后的父爱,资助他上学、买房,再正常不过。现在父亲人走了,继母却要他把钱吐出来,这算什么道理? 而舒某这边,则紧紧抓住《民法典》第1062条,坚称老费的行为是对夫妻共同财产的“无权处分”,一审法院试图在这场拉锯战中找个平衡点。 法官们将233万的转账做了区分处理:那笔205万的购房款,无疑是重大财产处分,老费没和妻子商量,侵犯了舒某的财产权,因此赠与行为应“部分撤销”,而那三十多万的留学和生活开销,则被认定为合理的亲情帮扶,尚在可接受范围内,无需返还。 最终,一审判决撤销205万元赠与中的一半,小费需向舒某返还102.5万元及利息。这个看似“各打五十大板”的判决,却没能让任何人满意。舒某不服,钱是共同的,丈夫无权处分,就该全部还回来。小费更不服,我爸给我的钱,凭什么要我还?于是,双方都提起了上诉。 官司打到二审,法官的视角发生了根本性转变。二审法院明确指出,一审判决混淆了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问题:“赠与合同的效力”和“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二审法官的逻辑链条清晰而锐利,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可以商量的建议。 老费未经舒某同意,擅自处分高达205万的巨额共同财产,这个“赠与行为”本身就严重违反了上述强制性规定。因此,该赠与行为从根上就是“全部无效”,根本不存在什么“部分无效”的和稀泥空间。 法律的天平,这一次彻底倒向了保护夫妻共同财产制度的一方。二审法院撤销了一审判决,改判小费向舒某返还全部205万元。至于一审判决的利息,因舒某未能提供证据证明老费是“恶意转移财产”,也被一并撤销。 这笔钱首先被认定为老费与舒某的夫妻共同财产。这意味着,其中的一半,也就是102.5万元,是舒某的个人合法财产,理应直接还给她。 而剩下的另一半102.5万元,才真正构成老费去世后留下的“遗产”。接下来,这部分遗产将进入法定继承程序,由第一顺位继承人,妻子舒某和儿子小费,再次依法分割,一个赠与纠纷的结束,竟是另一个继承分割的开始。 对此,你觉得呢? 信源: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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