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男子酒后前往洗浴中心,在包厢内接受按摩时不慎摔倒致昏迷。经过8天抢救,家属

姜海楠聊社会 2025-02-27 22:00:31

江苏一男子酒后前往洗浴中心,在包厢内接受按摩时不慎摔倒致昏迷。经过8天抢救,家属决定放弃治疗。然而,事后家属却以按摩人员衣着暴露可能诱发男子脑出血为由,将洗浴中心告上法庭,要求索赔141万元。一审法院判定洗浴中心承担40%的责任,但二审中出现了不同意见。

(来源: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某,一位70后男子,与妻子沈某育有一儿一女,儿子14岁,女儿5岁,一家四口与68岁的父亲同住。事发当天中午,王某与朋友聚餐饮酒,直至14时许才结束。酒后,王某不敢回公司,便独自前往洗浴中心。

15时许,王某拿到手牌后乘电梯上至洗浴区。16时许,他在休息厅与大堂经理交谈后,被安排进了一个包厢。16时08分,经理按王某要求为他安排了一位男性服务员修脚。16时50分,服务员离开时,一名身穿吊带连衣裙的年轻女子恰好进入包厢,简短交流后离去。

16时55分,监控显示,身材苗条的女技师陈某(化名)拎着小提包进入王某包厢。一分钟后,她得知服务项目后离开取用品。16时57分,陈某返回为王某服务。期间,王某因醉酒摔倒在地。

17时19分,陈某见王某摔倒且唤不醒,急忙跑出包厢告知同事。店长得知后,立即报警并拨打120。17时33分,救护车赶到,将昏迷的王某送往医院。

医院确认,王某呼吸心跳骤停,经心肺复苏术后,仍出现蛛网膜下腔出血、多根肋骨骨折等症状。他本就有高血压病3级、脑梗死病史,血压曾高达180/90mmHg。入院第8天,王某仍处于昏迷状态,双侧瞳孔不等大、无自主呼吸,家属不顾医院劝阻,坚持接他出院。当天,王某病重离世。

洗浴中心曾垫付5万元医药费,但家属认为远远不够,要求赔偿141万元。遭拒后,家属将洗浴中心告上法庭。

家属认为,洗浴中心包厢门虽装玻璃却不透明,不便观察包厢内情况,管理者有过错;且陈某衣着暴露,其打扮和按摩手法是王某病发的诱因;此外,洗浴中心未张贴“禁止酒后洗浴按摩”标语,接待醉酒王某,未尽提醒义务。

一审法院认为,洗浴中心未严格按《江苏省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条例》规定经营,存在过错,且该过错是王某受损的重要诱因,应承担侵权责任。但王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明知自身状况不宜过度寻求异性刺激,酒后仍选择接受异性按摩,并挑选身材姣好女子服务,自身承担60%主要过错责任。据此,一审判定洗浴中心承担40%责任,核减已支付的5万元后,还需赔偿家属50万元。

洗浴中心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认为,洗浴中心应证明包厢内部环境无安全隐患,且与王某跌倒昏迷无因果关系,还应证明陈某提供服务时对王某尽到了安全注意义务。但洗浴中心未能举证,应承担不利后果。综合考虑双方过错程度及后果发生原因力大小,二审认为洗浴中心承担20%责任更适宜。据此,二审调整家属索赔金额为105万元后,判定洗浴中心还需赔偿家属16万元(已支付的5万元已核减)。

注: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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