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hr,为什么和有法律背景或者家人有法律从业经历的员工谈辞退会觉得头疼(三):对于一般员工,哪怕是试用期截止前一天跟员工说“你不符合我们的用工要求”,就可以0赔偿原地解除劳动关系了;但是对于开头所列的两种员工,恐怕不拿出2n,很难有了解的.. 可能在大多数人的认知里,试用期是劳资双方谁都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但事实却没那么简单:公司确实有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但是要满足劳动法第三十九条的相关情形(附图2),但是你对照后会发现,这个基本对咱99%的劳动者是不存在的! 那么公司给出的什么“你不适合,能力不胜任”等模棱两可的说辞,第一要有明确的证据,第二要有调岗或者再培训的动作,第三还要提前三天... 如果公司没有这些动作,那么就是妥妥的违法!对于违法解除,那就是2n的赔偿金!!!这里特别之处,可没有什么试用期不试用期之说,公司违法,那就是2n!即便是试用期也如是!
作为一个hr,为什么和有法律背景或者家人有法律从业经历的员工谈辞退会觉得头疼(三
人事自有劳动说
2025-02-24 18:3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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