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原副市长曹鉴燎被查后有一个关键行贿商人叫做吴炳钱,此人除去对曹鉴燎行贿近八百万余元以外,在本案之前就因行贿过广州海珠城管大队原大队长刘克祥受到过调查,而结合这两起行贿事实来看有两个细节值得注重,其一当时的吴炳钱行贿案在曹鉴燎的干预下,虽然受到检察机关调查但却未被追究刑事责任;其二吴炳钱早在第一次受到调查之际,就和曹鉴燎有着利益输送行为。 2019年,广州市原副市长曹鉴燎落马的消息,在坊间引起轩然大波。而在这个案件中,有一个关键人物不得不提,他就是商人吴炳钱。 时间倒回十多年前,吴炳钱在广州海珠区凤和村康乐商业街做生意。他想在那里建一栋楼,可是手续却不齐全。为了尽快拿到批文,吴炳钱动起了歪脑筋。于是,他通过关系找到了海珠区城管大队长刘克祥。为了事成,他一咬牙,给刘克祥送了15万元。 却不想祸从天降,刘克祥收钱的事情东窗事发,海珠区纪委介入调查。调查人员顺藤摸瓜,查到了吴炳钱送钱的事。一时间,吴炳钱成了众矢之的,深陷囹圄。吴炳钱一筹莫展,眼看就要锒铛入狱。 危急关头,曹鉴燎出面了。他一手遮天,摆平了吴炳钱的事儿。吴炳钱虽然被调查,却最终逃脱了刑事处罚。这让他感激涕零,看到了曹鉴燎的"实力"。 曹鉴燎救了吴炳钱一命,但可不是白救的。据后来查明,早在刘克祥案发前,吴炳钱就已经跟曹鉴燎有利益往来。曹鉴燎帮吴炳钱度过难关,吴炳钱投桃报李,加大了对曹鉴燎的"投资"。此后十年间,吴炳钱累计向曹鉴燎行贿近800万元。 一段时间里,曹鉴燎和吴炳钱的关系密不可分,同进同出。曹鉴燎仗着手中权力,为吴炳钱的生意开绿灯,铺路搭桥。而吴炳钱则不遗余力地向曹鉴燎输送利益,给他送钱送物。两人你倒我恰,相得益彰。 2017年8月31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广州市原副市长、增城市委原书记曹鉴燎的受贿案作出二审宣判,驳回其上诉,维持一审无期徒刑的判决。这一案件的落幕,不仅标志着中国反腐斗争中的又一次重大胜利,也警示着权力应当服务于公众,而非成为牟取私利的工具。 曹鉴燎的腐败行为贯穿了他长达二十多年的政治生涯。从1991年担任天河区沙河镇镇长起,他便开始利用职务便利,通过土地开发、工程项目、物业租赁以及“三旧”改造等领域,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敛财。其受贿金额累计高达8023万余元,其中部分款项甚至是通过索贿方式直接要求对方提供。这样明目张胆的行为,充分暴露了其在权力欲望驱使下的贪婪本性。 曹鉴燎在不同岗位上积累了广泛的行政权力,而这些权力成了他谋取私利的重要工具。从基层的镇长到广州市副市长,他的权力触角逐渐延伸到更高的层级,覆盖了多个重要领域。他的腐败行为并非孤立的个人选择,而是长期利用权力资源形成的一种惯性。这种行为模式表明,他不仅在财物利益上有所追求,更在根本上违背了国家工作人员应当坚守的职业道德和法治底线。 在一审中,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曹鉴燎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处以罚金人民币250万元。一审判决后,曹鉴燎不服提起上诉,试图通过法律途径减轻刑罚。然而,二审法院查明的事实表明,他的受贿行为数额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从重处罚情形。二审法院进一步强调,曹鉴燎多次索贿,利用职务便利获取非法利益,这种行为不但严重破坏了国家工作人员的公信力,也对社会法治环境构成了极大的危害。 尽管曹鉴燎在归案后主动供述了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犯罪事实,并揭发他人犯罪,构成一定的立功表现,二审法院仍然认为其犯罪情节过于严重,不足以对其判决产生实质性减轻。因此,法院维持了原判,体现了我国司法机关在反腐败领域的严肃态度。 这起案件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也让人们进一步认识到廉洁从政的重要性。曹鉴燎的腐败不仅是个人问题,也是权力运行机制中监督不力的体现。从他的腐败历程来看,权力的失控往往始于缺乏监督的环境。在其担任多个重要职务期间,他的行为未能及时被发现并遏制,这说明反腐败斗争需要更完善的制度设计和更有力的执行。 曹鉴燎案的宣判,对反腐斗争起到了强有力的震慑作用。它向社会传递了一个明确的信息:无论职务高低,任何滥用权力牟取私利的行为都将被依法惩治。同时,这一案件也警示各级干部,公权力的行使必须以法律和人民利益为基础,任何脱离这一原则的行为都将付出沉重代价。 反观曹鉴燎的结局,他的腐败行为最终不仅毁掉了自己的职业生涯,也对其家庭、声誉和人生造成了无法弥补的损害。这一教训深刻警醒着每一位手握权力的公职人员:廉洁从政,不仅是对法律的遵守,更是对自身和社会的负责。 曹鉴燎案是中国反腐斗争中的一个缩影,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决态度。权力是把双刃剑,唯有将其置于制度的笼子中,才能确保其为人民服务。通过类似案件的公开审理与判决,社会正逐步形成对腐败零容忍的共识,同时也激励着法治的不断完善与深化。
广州市原副市长曹鉴燎被查后有一个关键行贿商人叫做吴炳钱,此人除去对曹鉴燎行贿近八
安琪小世界
2025-02-07 13: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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