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耍无赖?”贵州贵阳,男子误将13.8万元转给前同事,谁料因前同事欠银行的房贷,

火龙果看天下 2025-02-05 10:42:18

“耍无赖?”贵州贵阳,男子误将13.8万元转给前同事,谁料因前同事欠银行的房贷,钱一到账前同事的账户就被银行直接划走9万多。男子向前同事讨要,前同事愿意还款,但是表示无力偿还,男子随后又向银行讨要,结果又遭到了银行的拒绝。(来源:百姓关注)

据悉,前不久,男子张某欲转给朋友15万元。

张某出于谨慎将这笔钱分两次转。

第一次转给朋友1.2万元,确认朋友收到后,才将剩余的13.8万元转给朋友。

谁料,过了一会,张某询问朋友是否收到第二笔13.8万元的转款,后见朋友说没有收到,看手机转账记录,结果发现,自己转错了,不小心把第二笔13.8万元给了前同事。

张某慌了,连忙找到前同事的联系方式,联系了前同事,说明情况。

张某的前同事表示理解,并表示愿意将钱退还给张某。

可令张某万万没想到的是,等其前同事查看银行账户时,却发现这笔钱一到账就被银行直接划走了9万多,只剩4万7千多。

张某的前同事解释,自己已经欠了两年多的房贷,所以钱一到账就会被银行划走。将剩余的4万7千多元转给张某后,表示自己现在经济困难,无力偿还剩余的部分。

张某无奈报警,但由于张某的前同事认账,只是无力偿还,警方也拿张某的前同事没辙。

张某认为这笔钱是自己误转前同事的,并非前同事的合法收入,于是又向银行讨要,结果又遭到了银行的拒绝。

因为起诉费钱费力,又不知道该起诉前同事,还是银行、张某于是向媒体求助。

该事一经爆料,网友纷纷表态,不少网友认为,这笔钱是张某转错的,并不是张某前同事的,银行应当返还!

那从法律上到底该如何看待此事呢?这笔钱到底是该由谁返还?张某的前同事,还是银行?

1、转错账属于不当得利纠纷!

《民法典》第122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转错账通常属于不当得利纠纷,受损方依法是可以要求不当得利者返还不当利益。

具体到本案,如果张某只是不小心将钱转给了前同事,前同事作为不当得利者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返还责任。

2、那现如今银行“插了一脚”,又该由谁承担返还责任?

货币属于一般等价物,属于种类物,区分于具有特有的属性、不能以其他物代替的特定物,适用的是“占有即所有”的规则。

换句话说来说就是,货币一旦被人占有后所有权就发生了转移。

具体到本案也就是说,张某的钱一旦到了前同事的账户,张某的钱就不再属于张某,而属于前同事所有。而张某的钱则转化成了对前同事的债。

这种情况下,如果张某的前同事欠付银行贷款,银行依据生效判决或者与张某前同事之间的合同约定,划扣张某前同事银行卡的存款,并无不当。

张某作为受损方仍只能要求前同事承担返还责任,而不能要求银行承担。

3、最后,据悉,张某之所以转错账,是因为其要转账的朋友姓龙,在第二次转账时就输入了一个龙字,由于弹出来的是其前同事,其前同事的名字里也有一个龙字,没注意、仔细看,就点了前同事的名字,进而转错账。

其实现实中类似的案件并不少见!

张某的案件也再次提醒广大朋友们,在进行大额转账交易时,一定要核对仔细,避免发生错汇,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这事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您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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