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奇葩了!大年初二,外甥在理发店理发后,第二天舅舅就突然出车祸去世,事后,舅妈认为,外甥明知当地“正月理发死舅舅”的习俗而仍然理发,是在故意杀人,于是舅妈一纸诉状将外甥告上法院索赔100万元,对此,法院这样判了。 (来源:年关说案) 杨小川打小起,父母就离了婚,此后他便一直与母亲相依为命。 杨小川的舅舅张建国,是一名货车司机,整日奔波忙碌。 他虽文化水平有限,但心中一直记挂着这个外甥,担心他没了父亲管教的会走上歪路,平日里对他的约束自然不少。 只是,张建国平日里工作实在繁忙,管教孩子的方式难免简单粗暴些——要么扣生活费,要么当众训斥,这也使得这对舅甥向来不对付。 2022年的大年初二,按照惯例,张建国到姐姐家拜年。 一推开门,便看到外甥杨小川窝在沙发里玩手机,头发凌乱,整个人显得十分邋遢。 张建国眉头瞬间皱成了个“川”字,忍不住说道:“你瞧瞧你这头发,乱得跟鸡窝似的,就不能收拾收拾?” 杨小川对舅舅的唠叨早已习以为常,眼皮都没抬一下,继续自顾自地玩着手机。 这态度可把张建国给惹火了,他提高音量指责道:“大过年的,你连头都不理,看着就让人糟心,也不怕影响我的运势!” 张建国的这一番话瞬间激怒了杨小川,两人你一言我一语,争吵愈发激烈。 而后,杨小川实在听不下去,索性起身摔门而出,径直去了理发店。 理完发后,心情烦闷的他约了朋友聚会,在外面玩了个通宵。 到了第二天,杨小川接到舅舅杨建国去世的噩耗。 原来,舅舅昨晚酒后骑车,不幸遭遇车祸,当场离世。 杨小川虽然和舅舅不对付,但听到舅舅的死讯后,他还是震惊不已,满心悲痛地前往吊唁。 可谁能想到,舅妈李莲芳看到杨小川理过的头发后,情绪瞬间失控。 她认定就是外甥故意在正月理发,害死了舅舅,指着杨小川的鼻子破口大骂:“你明知道正月理发死舅舅的习俗,还偏要去理,你就是故意的,你得偿命!” 杨小川又惊又气,想要解释,却根本说不过情绪激动的舅妈。 办完舅舅的后事,李莲芳仍不肯罢休。她经人介绍,找到了一位所谓的 “大仙”。 “大仙” 掐指一算,煞有其事地说:“这孩子明知习俗还去理发,犯了忌讳,他舅舅心里肯定不痛快,晚上喝酒才醉得比平时快,这才出了车祸,这孩子就是间接故意杀人!” 李莲芳对这番话深信不疑,先是跑到公安机关控告杨小川间接故意杀人,可警方经过调查不予立案后。 李莲芳又一纸诉状将杨小川告上了法院,要求她赔偿各项损失合计100万元。 对此,网友议论纷纷。有人说,李莲芳完全是无理取闹,“正月理发死舅舅”本来就是一种民间的迷信的说法,她怎么还能信,最终还把外甥告上了法院,这不是荒唐吗? 那么从法律角度来看又应如何评价此案呢? 李莲芳以外甥杨小川理发间接故意害死舅舅为由报案,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所谓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而间接故意杀人罪,则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导致当事人死亡的后果,但主观上却放任这种危害行为的发生,从而导致当事人死亡。 本案中,杨小川理发的行为并无导致舅舅死亡的主观故意,他也无法预见理发的行为会引发舅舅死亡,不符合间接故意杀人的构成要件。 杨小川不涉嫌犯罪。 杨小川理发也同样不构成民事侵权。 《民法典》 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过错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 1. 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 2. 行为人实施了侵害行为; 3. 侵害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 损害结果发生。 杨小川理发在本质上是一种正常的生活行为,不具有违法性,与舅舅张建国的死亡结果更不存在因果关系。 张建国的死亡是其酒后骑车车祸所致,杨小川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法院经审理也是驳回了李莲芳的全部诉讼请求,杨小川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总的来说,张建国的突然离世整个家庭无疑是一种巨大的打击,李莲芳的心情可以理解。 但“正月理发死舅舅”就是一种民俗信仰,没有任何的科学依据。 李莲芳竟把它当真将外甥给告上,实在有些让人匪夷所思。 按着李莲芳的观点,正月里不当舅舅的可以松一口气了,那么当舅舅甚至还有好多个兄弟的,岂不得瑟瑟发抖? 还是那句话,在有些事情上,如果一旦认真,你就输了!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大家留言讨论。(文中人物为化名) 【律师推荐】民法典实用一本通图解漫画生活常见普法法律常识
太奇葩了!大年初二,外甥在理发店理发后,第二天舅舅就突然出车祸去世,事后,舅妈认
沛山评生
2025-02-01 21: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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