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庆,男子和妻子去离婚,被告知有一个月冷静期,男子担心孩子受委屈,临走塞给妻子一张信用卡,有为难之处或孩子教育方面的花销可以刷卡,我来还。万万没想到,没几天妻子狂刷18万,男子一度怀疑信用卡被盗,当得知妻子刷卡的用途后,怒不可赦,直接将妻子告上法院要求归还,可妻子不以为然: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有支配权。法院的判决让女子傻眼!
都知道强扭的瓜不甜,可放弃也需要勇气,杨普和肖玥的婚姻亮起了红灯。
为了不让孩子缺爹少娘,他们努力维护这段摇摇欲坠的婚姻。
然而,裂痕一旦形成,便难以愈合。在一次激烈争吵后,两人终于决定放手,直奔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按照法律规定,他们被告知需要经历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这对于许多人来说,或许是一个反思与挽回的机会。
面对孩子无助的眼神,他们选择了暂时的分开,彼此再冷静冷静,免得冲动后悔。
杨普出于对孩子的关心,担心离婚后肖玥在经济上会有困难,影响到孩子的生活和教育。
他慷慨地递给肖玥一张信用卡,告诉她如果有为难之处或是孩子教育方面的花销,尽管刷卡,他会负责还款。
这份举动,既是杨普对肖玥最后的温柔,也是他对孩子深深的父爱。
让杨普万万没想到的是,这张信用卡没有感动肖玥,却成了他们之间新的导火索。
没几天,他收到了银行的消费通知,肖玥竟然在短短几天内刷掉了好几万,隔几天又刷几万。
起初,杨普以为信用卡被盗刷了,要不然不会几天内连续狂刷,他的心中充满了焦虑与不安。
当他焦急的给肖玥打电话询问,不料肖玥也没掖着藏着,直接承认是自己刷的。
并理直气壮的说,有什么大惊小怪的,现在孩子教育方面花费多高,给孩子储备教育资金了。
你不是说,为孩子花钱可以刷卡,你来还吗?漂亮话过得挺好,动真格的心疼了?
杨普气得脸都青了,几天内共刷卡18万,这可不是千八百元。
信用卡逾期是影响征信的,哪有钱堵这个大窟窿,因此产生的利息和滞纳金也是一笔不小的费用
本来他是不想把事做绝,做不了夫妻还可以做朋友,毕竟还有共同的孩子。
没想到肖玥,把他当冤大头,根本不管他的死活,往日的情分荡然无存。
当他得知肖玥刷卡的用途后,更是怒不可遏。原来,肖玥用这些钱购买貂皮大衣,名牌包包,还用来理财,根本没用在孩子身上。
杨普怒了,既然你无情就别怪我无义,直接把肖玥告上法庭,要求归还18万元,和产生的利息和滞纳金。
法庭上,肖玥不以为然,从法律上讲,我们还没离婚,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我有支配权,就算是共同债务,我也只能还一半。
肖玥认为,离婚冷静期期间,双方仍处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有财产有权支配。
《民法典》第1077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冷静期期间,双方仍处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的财产关系原则上仍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制处理,通常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杨普给予肖玥信用卡,并告知其可为孩子教育等方面可以刷卡,构成了一种默示的授权或赠与。
《民法典》第661条: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若
肖玥未按照杨普的意愿使用信用卡,而是用于个人消费或投资,则可能构成对授权的滥用或违约。
在此情况下,杨普有权要求肖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那么问题来了,肖玥在离婚冷静期期间刷信用卡所产生的债务,应由谁承担?
《民法典》第1064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肖玥在离婚冷静期期间刷信用卡所产生的债务,若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孩子教育等方面,原则上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肖玥实际将款项用于个人消费和理财,并未按照杨普的授权使用,因此这部分债务可能不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法院审理认定,肖玥没有按照杨普的意图,正常使用信用卡,几天内狂刷18万,属于恶意消费。
因此判处,杨普信用卡透支的18万,由肖玥偿还,并承担因逾期产生的利息和滞纳金的费用。
对此您怎么看?(人物均为化名)
梁平
看来这个婚离对了,这样的女人真的不值得留恋!
用户17xxx69
这回法官搞对了
用户10xxx57
法官终于判对了一回。为法官点赞!
毛毛虫
信用卡18万的额度……可能是编的吧。
用户14xxx48 回复 01-27 04:59
很正常
木其石马
这男的,活该!没那个实力,却要扛那个担子,打肿脸充胖子,愚蠢!
邬喵王 回复 01-27 13:31
挺好的,彻底死心,以后也不会有幻想了
用户10xxx55
天底下竟有这么不要脸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