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赵雷和陈浩两位游客在当地司机热情推荐下,踏入一家歌厅欢唱。点了两箱啤酒,邀请两位陪唱小姐作陪,最后账单竟高达一万元!两人质疑手写账单真实性,认为遭遇敲诈。争执间,一陌生壮汉闯入,言语威胁逼两人付款。无奈妥协后,两人报了警。
(来源:法治天下)
赵雷和陈浩,两个怀揣着梦想与激情的年轻人,趁着假期,从北方来到了这里。他们在钱塘江边,感受着微风拂面,心中充满了对未知的好奇与期待。
这天晚上,两人在司机的热情推荐下,决定去一家据说非常火爆的歌厅放松一下。
司机拍着胸脯保证,那家歌厅不仅环境优雅,服务一流,而且价格公道,绝对让他们不虚此行。
赵雷和陈浩一听,顿时来了兴趣,跟着司机兴冲冲地前往。
到了歌厅,两人被那闪烁的霓虹灯和热闹的氛围所吸引。他们选了一个看起来挺豪华的包厢,点了两箱冰镇啤酒,还叫来了两位漂亮的陪唱小姐。
随着音乐的响起,包厢里顿时充满了欢声笑语。赵雷和陈浩一边喝酒,一边和陪唱小姐聊天,感觉生活真是太美好了。
然而,好景不长。当他们唱得正欢,喝得正酣的时候,服务员却突然推门而入,手里拿着一张手写账单,面无表情地说:先生们,你们本次消费共计一万元。
赵雷和陈浩一听,顿时愣住了。
他们怎么也没想到,就唱了几首歌,喝了几瓶酒,叫了两个陪唱小姐,竟然要这么多钱!
他们怀疑是不是听错了,连忙问服务员:你是不是搞错了?我们怎么可能消费这么多?
服务员却一脸冷漠地说:没错,就是一万元。你们点的都是高档酒水和服务,价格自然高。
赵雷和陈浩觉得这也太离谱了,他们明明只点了两箱啤酒和两个陪唱小姐,怎么可能消费这么多?
他们开始和服务员理论起来,可是服务员却一口咬定就是这个价格,不肯让步。
两人越说越气,觉得肯定是被敲诈了。他们决定不付这个冤枉钱,就和服务员僵持了起来。
可是,就在这时,包厢的门突然被踹开了,一个身材魁梧、满脸横肉的陌生壮汉走了进来。
他一脸凶相地看着赵雷和陈浩,恶狠狠地说:你们两个小子,是不是不想付钱啊?告诉你们,这里可是我们的地盘,不付钱就别想走出去!
赵雷和陈浩被壮汉的言语恐吓得心惊胆战。
他们虽然心里不服气,但是看着壮汉那凶神恶煞的样子,又不敢轻易惹事。
他们知道,在这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如果和壮汉硬碰硬,肯定讨不到好果子吃。
无奈之下,两人只能咬咬牙,拿出银行卡,心不甘情不愿地刷了一万块钱。
然后,他们头也不回地离开了那家歌厅,心里充满了愤怒和不甘。
出了歌厅的门,赵雷和陈浩越想越觉得不对劲。他们觉得自己明明是被敲诈了,怎么能就这么算了呢?
于是,他们报了警,让民警来给他们讨个公道。
经过民警的调查,发现那家歌厅确实存在敲诈勒索的行为。他们把一些包厢承包给了外面的人经营,这些人为了谋取暴利,就经常采取各种手段敲诈顾客。而那个壮汉,就是他们用来恐吓顾客的。
赵雷和陈浩得知真相后,觉得自己的坚持是对的,那些坏人还不知道要坑多少人呢!他们决定配合警察的调查,把那家歌厅的丑恶行径彻底揭露出来。
一、壮汉与歌厅承包者的敲诈勒索行为
壮汉和歌厅的承包者,无疑构成了敲诈勒索罪。
敲诈勒索,这个罪名听起来就让人不寒而栗。
具体到本案,壮汉和歌厅的承包者利用歌厅这个场所,对赵雷和陈浩等顾客进行敲诈勒索。
他们故意设置高价酒水和服务,然后在顾客消费后,用言语威胁和恐吓的方式强迫顾客付款。
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顾客的财产权,更损害了公平正义。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这个案件中,壮汉和歌厅的承包者敲诈勒索的数额虽然只有一万元,但他们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
因为他们的目的是非法的,手段是恶劣的,给受害者带来了极大的心理压力和财产损失。所以,他们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这个案件中的歌厅虽然本身没有直接参与敲诈勒索行为,但它对承包出去的包厢负有监管责任。
如果歌厅能够加强监管,及时发现并制止承包者的违法行为,那么这起敲诈勒索案件也许就不会发生。
因此,歌厅也应该从中吸取教训,加强内部管理,确保顾客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这个案件的发生,也暴露出了歌厅行业在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些歌厅为了谋取暴利,不惜铤而走险,采取各种手段敲诈勒索顾客。
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也破坏了歌厅行业的形象和声誉。
此外,预防犯罪也是非常重要的。应该通过加强法制宣传和教育,让每个人都知道什么是犯罪、什么是违法、什么是合法权益。(文中人名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