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通辽,余某斌承包了一项工程,一干就是五年。房地产公司拨款1.58亿,余某斌签收1.24亿。他花2000万买车买房,却拖欠崔某洋等180名工人528万工资。工人们多次讨要无果,只得求助检察院。法院最终判决余某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刑两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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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余某斌,凭借着自己的聪明和胆识,承包了一项大型工程。这项工程规模宏大,涉及多个领域,余某斌一干就是五年。
这五年里,余某斌可谓是整天泡在工地上,指挥着工人们施工,协调着各方资源。
他的努力也得到了回报,工程进展顺利,质量也得到了业主的认可。房地产公司对他的工作非常满意,陆续拨款1.58亿作为工程款。
余某斌收到这笔巨款后,心中那个高兴,简直是无法用言语来表达。他觉得自己终于熬出头了,这么多年的辛苦没有白费。
于是,他开始盘算着怎么花这笔钱。他首先想到的是改善自己的生活条件,于是花了大价钱买了一辆豪华轿车,又买了一套豪华别墅。
他觉得自己这么辛苦,应该享受一下生活。然而,余某斌在享受生活的同时,却忘记了那些为他辛勤工作的工人们。
这180名工人,他们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在工地上挥洒着汗水,为工程的顺利进行付出了巨大的努力。
他们期待着余某斌能够按时发放工资,让他们也能过上体面的生活。可是,余某斌却把工人们的期待抛在了脑后。
他明明签收了1.24亿的工程款,却迟迟不肯支付工人们的工资。工人们多次找他讨要,他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一会儿说资金紧张,一会儿说工程还没完工,反正就是不肯拿钱出来。
工人们无奈之下,只好求助于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劳动监察部门经过调查,确认余某斌确实存在拖欠工资的行为,于是责令他限期支付。可是,余某斌却置若罔闻,依然不肯支付工资。
工人们心灰意冷,他们觉得自己被余某斌欺骗了。他们辛辛苦苦地工作,却得不到应有的报酬,这让他们感到非常寒心。于是,他们决定向检察院求助,希望法律能够为他们讨回公道。
检察院接到工人们的求助后,立即展开了调查。他们通过查阅相关资料、询问证人、审核账目等方式,逐渐揭开了余某斌拖欠工资的真相。
原来,余某斌在收到工程款后,并没有将钱用于支付工人的工资,而是大肆挥霍,买车买房,享受奢靡的生活。
检察院认为,余某斌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于是向法院提起了公诉。法院受理此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
《刑法》里有一条专门对付那些恶意拖欠工人工资的家伙,就是第二百七十六条。
这条法律说了,如果有人用转移财产、躲起来这些招数,或者明明有钱就是不给工人发工资,而且欠的钱还挺多,政府都出面让给了,还是不给,那这人就得坐牢,最多三年,还得罚款。
第一,余某斌,房地产公司给了他1.58亿,他收了1.24亿。这钱可不是小数目,足够他给工人们发工资了。
可是,他呢?拿着钱去买豪车、豪宅,自己享受去了。工人们辛辛苦苦干了一年,就盼着拿点工资回家过年,结果呢?余某斌就是不给。
第二,工人们也不是没找过他。一开始,大家还都客客气气的,说余老板,你看我们这工资啥时候能给?
余某斌呢?总是找各种理由推脱,一会儿说钱没到账,一会儿说工程还没完,反正就是不给。
工人们也没办法,只能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也出面了,让他赶紧给钱,可是余某斌还是不给。
第三,余某斌这家伙,明明有钱就是不给工人们发工资。他可不是没钱,他有钱买车买房,就是没钱给工人们发工资。
这不是明摆着欺负人吗?工人们也是人,他们也要吃饭,也要养家糊口。
最终,法院判决:余某斌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
工人们听到这个判决结果后,激动得热泪盈眶。他们觉得自己的辛苦没有白费,法律终于为他们讨回了公道。
余某斌听到判决结果后,顿时瘫坐在了地上。他没想到自己会因为拖欠工资而坐牢,更没想到法律会如此严厉地惩罚他。他后悔莫及,但为时已晚。
一审判决后,余某斌不服,提出上诉。他认为自己只是资金紧张,并没有故意拖欠工资,希望二审法院能够改判他无罪。
余某斌的行为完全符合《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的规定!他恶意拖欠工人们工资,数额巨大,而且政府都出面让给了,他还是不给。
然而,二审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于是驳回了他的上诉,维持原判。
有人可能会说,余某斌这家伙也挺可怜的,他干了这么多年工程,也不容易。
可是,你想过没有,工人们更不容易。他们背井离乡,来到这个陌生的城市,就是为了挣点钱养家糊口。
结果呢?被余某斌这家伙给坑了。他们的辛苦钱,就这样被余某斌给挥霍了。(文中人名均系化名)
木子
钱还是没要到
锡格尔德
立法拖欠就不能干下一个工程就完了,10万罚款,玩儿呢
紫气东来
这才是法律该起的作用连最后的底线都不能把握要法无法己无实际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