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法官用我买的枪打死我,如果我死了,我就认罪!”2014年,四川18岁小伙网购

嘟嘟说社会 2025-01-16 19:13:49

“请法官用我买的枪打死我,如果我死了,我就认罪!”2014年,四川18岁小伙网购24支玩具枪被判无期徒刑,他在法庭上撕心裂肺对法官咆哮。

事情的一切源头,都来自刘大蔚对枪的热爱,从小到大,枪械玩具就是他最痴迷的物件,一种近乎执念的喜爱,这份热爱并没有随着他初中毕业、步入社会而消减,反而愈演愈烈。

刘大蔚打工挣来的钱,大部分都花在了收集各种仿真枪上,家人的劝阻,在他听来如同耳边风,他坚信自己只是买玩具,与违法犯罪无关,更不会做出格的事情。

2014年,刘大蔚在网上看到了一款台湾产的仿真枪,外形逼真,是他从未见过的款式,一股难以抑制的渴望涌上心头,他毫不犹豫地花光了三万元积蓄,一口气买了24支,这笔钱几乎是他全部的积蓄,也为他日后的人生埋下了巨大的隐患。

还没来得及享受新玩具带来的喜悦,警察就找上门了,突如其来的搜查和逮捕,让刘大蔚彻底懵了,他百思不得其解:自己买的明明是玩具枪,怎么就成了走私武器的罪犯?

事实上刘大蔚的“玩具枪”并非完全无害,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枪口比动能超过1.8焦耳/平方厘米的枪械,就被认定为非法枪支,经过鉴定,刘大蔚购买的24支枪中,有21支超过了这个标准,具备一定的杀伤力,虽然剩下的3支不具备杀伤力,但总数已经超过了10支,符合走私枪支罪的定量标准。

一审判决的结果,如同晴天霹雳,无期徒刑,并处罚金三万元,这个结果不仅让刘大蔚和家人难以接受,也引发了社会舆论的强烈反响,在法庭上刘大蔚情绪失控,近乎咆哮地喊道:“请法官用我买来的枪打死我,如果我死了,我就认罪,”这撕心裂肺的呐喊,是他绝望的控诉,也是对现实的无力反抗。

有人认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刘大蔚触犯了法律就应该受到惩罚,严格执法无可厚非,但也有人质疑,量刑过重,与刘大蔚的主观意图和仿真枪的实际杀伤力不符,一个18岁的年轻人,仅仅因为爱好枪械、购买仿真枪,就要在监狱里度过余生,这是否真的公平?

刘大蔚的父母并没有放弃希望,他们变卖家产,搬到福建,四处奔走,聘请律师,开始了漫长的申诉之路,最终2015年的二审判决是维持了原判,希望的火苗似乎即将熄灭。

在狱中刘大蔚从最初的绝望和愤怒,逐渐平静下来,他开始积极改造,争取早日出狱,他还劝父母再生一个孩子,这番话让父母心如刀绞,也更加坚定了他们为儿子争取减刑的决心。

但刘大蔚的父母没有放弃,他们继续向上反映寻找为儿子量刑的机会,他们还向媒体求助,希望媒体能够为他们的儿子伸张正义,这起案件在网络上逐渐发酵,越来越多的网友开始关注此事,质疑量刑过重。

就在这时,一篇新闻的报道成为了转折点,新闻报道,乌鲁木齐某公安局局长私藏20支真枪,最终却只被判处了三年有期徒刑,这则新闻引发了更大的舆论风暴,也让刘大蔚的案件再次成为焦点,人们开始思考:为什么同样是涉及枪支,量刑却如此悬殊,这背后是否存在着某种不公?

在刘大蔚家人不懈的努力和网络舆论的持续关注下,案件终于迎来了转机,2018年最高法院重新审理此案,最终改判刘大蔚有期徒刑七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虽然这仍然是一段漫长的刑期,但比起无期徒刑无疑是一线曙光。

2021年刘大蔚终于刑满释放,重新回到了社会,这段牢狱之灾,彻底改变了他的人生轨迹,他深刻认识到自己法律意识的淡薄,也为自己的冲动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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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用户16xxx11

用户16xxx11

19
2025-01-17 07:56

同样的案件为什么判刑却不同。为什么有些案件在舆论的压力下才能改判轻判。难道法律也有双标吗

寿卿山人 回复 01-17 08:11
一些靠案吃案的实质性行为

豪啊友?

豪啊友?

2
2025-01-17 12:49

法盲,在中国是不允许私人拥有枪支的,那怕仿真枪,你收藏这些仿真枪就是违法。

嘟嘟说社会

嘟嘟说社会

余生很长,愿你拥抱自己,眼里长着太阳,笑里全是坦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