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被人公开挂介入闺蜜婚姻横幅#单位纪检部门、当地纪委均已介入调查】#管理

大皖新闻 2025-08-20 16:35:07

【#女子被人公开挂介入闺蜜婚姻横幅# 单位纪检部门、当地纪委均已介入调查】#管理局回应女子被挂介入闺蜜婚姻横幅# 8月19日,多名湖南IP网友发帖,称在长沙某小区附近有人挂横幅,写着“师某某违背公序良俗,介入闺蜜婚姻”字样,引来市民围观。

同时,有照片显示,有自称原配的人,送上了“讽刺”锦旗,写着“利用上班时间约闺蜜老公开房,替闺蜜照顾老公五年”“与我闺蜜12年,长期为我老公提供××服务”“洪山管理局师某某”字样。

8月20日,洪山管理局工作人员确认,确实有师某某的工作人员,其被举报一事,他们已经知悉,单位纪检部门、开福区纪委监委均已介入调查。

同日,开福区纪委监委回应,已收到相关举报材料,正在处理,走内部程序。

不少网友不解,女子被闺蜜插足婚姻,将私事公之于众是否合适?挂横幅、送“锦旗”等行为是否违法?

对此,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说,如果“横幅”和“锦旗”中的内容存在捏造事实、诽谤或侮辱性表述,可能构成对他人名誉权的侵害。根据《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此外,若送锦旗、拉横幅的行为引发大量市民围观、堵塞公共场所等,或内容包含公然侮辱、诽谤他人的信息,则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或将面临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赵良善认为,婚姻纠纷、情感矛盾属于私人领域事务,将其公之于众并进行羞辱,本质上是将私人矛盾扩大化,可能对当事人的社会评价、工作生活造成严重影响,甚至引发更激烈的冲突。

即便自身权益受损,也应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如协商、诉讼、向相关部门举报等)。公开羞辱不仅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可能因方式过激引发新的纠纷(如名誉权诉讼),违背理性维权的原则。此类行为容易引发公众对他人隐私的过度关注,助长“以暴制暴”的不良风气,不符合社会倡导的文明、理性解决矛盾的价值观,有违公序良俗。(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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