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一饭店进来个男子,一口气点了10个硬菜,说他们一共3人,另外2人一会儿就来,菜上齐后,男子埋头大吃,自始至终,都是他1个人,吃饱之后,他把剩下的菜往垃圾桶一倒,然后破口大骂,说饭菜不合口味,结账时说自己没钱,白吃了700多元,男子叫嚣: 我今天就在这吃饭,你来,我打不赢你!老板让他走了,过了几天,在另一家饭店,又吃了300多元,警方赶来,发现男子挨家吃遍,就连出租车超市浴足店都没幸免,他消费完,拍屁股就走,一条街把他拉黑: 就是个无赖!
1月9日这天,长沙一条美食街上,人来人往,每一家餐馆都坐满了客人。
一名男子晃晃悠悠,掀开帘子,走进了一家餐馆里面。
餐馆的老板刘女士正在忙碌,看到客人进来,连忙要服务员上前招待。
只见男子脱下头顶的鸭舌帽子,露出一颗光头,他大大咧咧的坐了下来。
服务员递上菜单,让他点餐,男子拿起菜单,一溜烟点了10个硬菜。
服务员连忙问他要来几位客人,他说一共3人,那两位等等就来。
后厨按照菜单,一阵忙碌准备食材,男子在外,不断在催着上菜。
服务员贴心,问他的朋友们咋还不见来,如果菜上的早了,朋友来了,饭菜就会凉了。
男子挥了挥手,让服务员走开,他说不要你管,他们不嫌。
于是,按照他的吩咐,后厨开始炒菜,不大一会,热腾腾的饭菜就摆满了一桌。
只见他抄起筷子,张开大嘴,甩开膀子,大吃特吃。
他风卷残云,吃的满嘴流油,有的菜吃了几口,有的菜吃的见底,刘女士走过来看看,看他这架势,根本不像在等朋友。
一直到他吃的打嗝,拍拍肚皮,心满意足,这才停下了手中的筷子,谁知男子接下来的举动,更是让人惊掉了下巴。
只见他端起一盘盘没吃完的菜,转手倒进了桌下面的垃圾桶内。
服务员瞪大眼睛,不知他是意欲何为,不是说好了3人就餐吗,另外2人始终没来。
更惊悚的一幕还在后面,他倒完了菜,对服务员破口大骂: “饭菜这么难吃,一点不合我的口味!”
服务员吓得不敢吭声,拿出账单,一共700,要他结账,男子接着大骂,说他没钱!
刘女士问他怎么回事,他大声叫嚣: “我今天就在这里吃饭,你来,你来,我打不赢你!”
刘女士恍然大悟,这才明白,这就是美食街上一度传闻中的滚刀肉,泼皮无赖!
刘女士觉得他可怜,没让他付钱,谁知没过几天,就传来了消息,他又在另一家,用同样的方式,吃了人家300!
被欺负的商家忍不住报警,民警一看,这不就是那个惯犯吗?
他已经被警方警告过多次,他见了民警,说自己这是没吃饭饿的。
他坐出租车不给司机付钱,到超市买东西也不给钱,就连去足浴店也白嫖服务,还在多家餐馆吃饭,通通都不给钱。
他一路横行霸道,这家店吃完吃那家店,吃完拍屁股走人就不给钱!
男子就是个无赖,大错不犯,小错不断,混吃混喝,没皮没脸!
各家的老板都把他拉黑,以后看见他来,绝不再接待,谁家做生意都不容易,老大个人,不要脸面,到处白蹭人家的饭。
有人说他曾见识过一个,和这个人差不多,饭点了就去饭店,吃完不给钱,你揍他就躺下,你报警他也不怕,拘留也无所谓,出来继续吃。
也有人建议,点完菜先付款再上菜。这样这些人就吃不了霸王餐了。
也有人说,一个人点一桌子菜,又故意倒掉,这已经是寻衅滋事罪了。
这个事情,类似于水浒传中的泼皮牛二!要是哪一天遇到青面兽杨志这种人,他就要完蛋!
那么这种事情,在法律是怎么看的呢?
1、男子吃霸王餐拒不支付餐费。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男子在餐馆消费后拒绝支付餐费,构成了违约行为,餐馆作为服务提供方,有权要求其支付相应的费用。
若男子持续拒绝支付,餐馆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其违约责任。
2、男子将未吃完的饭菜倒入垃圾桶内,这是故意毁坏食物。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男子将未吃完的食物倒入垃圾桶,属于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的行为。
男子不支付饭钱,又把饭菜倒入垃圾桶,构成了对餐馆财产的侵害,餐馆有权要求男子承担侵权责任。
3、男子坐霸王车,在超市,足浴店不给钱消费,在餐馆吃霸王餐,还叫嚣讹人,属于多次寻衅滋事。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男子在多家餐馆、超市、出租车及足浴店等地多次进行白吃白喝、不给钱等行为,属于寻衅滋事的行为。
若男子行为情节严重,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对此,你怎么看?
内容来自:椒点视频- 2025-1-10《男子在多家店吃霸王餐,1人点10个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