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三台,经营豆制品加工坊的夫妻龚某和刘某某,他们的加工坊一直以来都生意兴隆,但

午夜游民 2025-01-14 09:52:23
四川三台,经营豆制品加工坊的夫妻龚某和刘某某,他们的加工坊一直以来都生意兴隆,但豆腐的保质期却成了他们棘手的问题。他们想出了在制作豆腐的过程中添加土霉素,以延长保质期。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在超市日常检查中,发现了他们制作的含有土霉素的豆腐。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来源:红星新闻) 这家豆制品加工坊,是龚某和刘某某夫妻二人的经济来源。加工坊虽然不大,但因为他们制作的豆制品口感纯正,一直深受当地居民的喜爱。 然而,随着天气的变化,豆腐的保质期成了夫妻二人最头疼的问题。龚某皱着眉头,看着一批又一批因为保质期短而不得不丢弃的豆腐,心疼不已。 两人商量来商量去,始终找不到好的解决办法。直到有一天,刘某某在和朋友聊天时,无意间听说在制作豆腐的过程中添加土霉素,可以延长保质期。 她一听,心里顿时乐开了花,觉得这可是个好消息。回到家后,刘某某告诉了龚某。龚某一听,虽然有些犹豫,但想到那些因为保质期短而浪费的豆腐,还是决定试一试。 于是,刘某某悄悄买了300余片土霉素药片。回到家后,她找来了一个小磨盘,把药片一片片地磨成粉末。看着那一小堆褐色的粉末,她的心里充满了期待。 没过多久,龚某就安排工人陈某某在制作豆腐时添加土霉素粉末。陈某某虽然有些疑惑,但看到老板和老板娘都一脸坚定,也就没再多问。他按照龚某的指示,在点制豆腐时加入了土霉素粉末。 就这样,一批含有土霉素的豆腐制作完成了。龚某和刘某某看着那些白嫩嫩的豆腐,心里既兴奋又忐忑。他们知道,这批豆腐的保质期肯定会比以前的要长,但同时也担心会被发现。 然而,他们的担心很快就成了现实。县市监局的执法人员在一家超市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了他们制作的含有土霉素的豆腐。 执法人员立刻提取了样品并送检。结果不出所料,送检的豆腐中检出了土霉素。 很快,民警就找到了他们。在民警的询问下,龚某、刘某某和陈某某都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龚某还主动退缴了违法所得的人民币291元。 而陈某某则更是觉得冤枉。他只是一个打工的,老板让干什么就干什么,没想到竟然会卷入了案件中。 然而,后悔和悔恨都已经来不及了。他们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必须接受法律的制裁。 刘某某和陈某某的行为。他们三人在制作豆腐的过程中添加土霉素粉末,并卖到超市等地。这一行为明显违反了《刑法》中关于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规定。 一、龚某、刘某某和陈某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呢? 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龚某、刘某某和陈某某明知土霉素是药物,长期大量食用会致人中毒,仍然将其添加到豆腐中并销售给消费者。他们的行为明显构成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二、龚某和刘某某作为豆制品加工坊的经营者,对食品安全应该有着比普通人更高的认识和责任。 然而,他们却为了延长豆腐的保质期,不顾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安全,故意添加有毒有害的非食用物质土霉素。这一行为充分显示了他们的主观故意。 而陈某某虽然只是工人,但他在明知老板要求添加土霉素的情况下,仍然按照指示操作。他的行为也构成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共犯。 三、龚某、刘某某和陈某某的行为不仅侵犯了不特定社会公众的健康权,还侵害了公共利益。 土霉素作为药物,被添加到食品中后,消费者很难从外表上辨别出来。一旦长期食用,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因此,他们的行为具有严重的危害性,必须依法严惩。 综上所述,法院判决:龚某、刘某某和陈某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食品安全无小事,这些人为了蝇头小利竟然不顾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安全,真是太可恶了!必须严惩他们!(文中人名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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