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青春和贞操不值钱?”山东一1米65男子,恋上小11岁身材高挑的漂亮女友,2

疾冰预防说 2025-01-13 18:10:27

“我的青春和贞操不值钱?”山东一1米65男子,恋上小11岁身材高挑的漂亮女友,2年豪掷200多万。孰料2年后,女友竟嫌他矮要分手。男子怒求还钱,女子拒还,法院最终判决引关注。 在山东烟台,一起涉及金钱和感情的纠纷案件引发了热议。 一位37岁的俞先生,在与26岁的徐女士的两年恋爱中,花费超过200万元,却最终因对方嫌弃自己矮和年龄大被分手。 愤怒之下,他将对方告上法庭,要求返还这些费用,法院的判决让事件成为舆论焦点,也引发了社会对金钱与爱情关系的讨论。 俞先生是一位事业有成的商人,名下有多家公司,经济条件十分优越,但感情生活并不顺利。 他身高1米65,年龄37岁,离过婚,在外形条件上并不出众,而徐女士则是一名26岁的年轻女性,身高1米7,容貌姣好,身材高挑。 这样的外貌条件让徐女士身边从不缺乏追求者,但她眼光很高,对许多追求者都不感兴趣,在一次私人聚会上,徐女士与俞先生相识,二人命运开始发生交集。 俞先生在聚会上对徐女士一见钟情,被她的外貌深深吸引,但对徐女士来说,俞先生的身高和年龄让她心生排斥,可俞先生并没有轻易放弃。 他开始通过自己的方式追求徐女士,凭借经济优势展开了猛烈的“金钱攻势”。 节日里,他会转账5200元、13140元等带有特殊寓意的金额来表达爱意;平日里,他更是随时满足徐女士的需求,转账金额从几千元到数万元不等。 据了解,最大的单笔转账达到11万元,意在表达对徐女士的“一心一意”。 除了转账,俞先生还在物质方面极尽心力,为了打消徐女士对他经济能力的疑虑,他为她购置了一辆价值近40万元的宝马车作为礼物,并鼓励她辞掉工作,承诺会全权负责她的生活开销。 他希望徐女士能够过上无忧无虑的生活,甚至提出“我养你”,这句话让徐女士逐渐放下防备,最终同意与俞先生交往。 徐女士辞去工作后,几乎不再为生活担忧,两年间,她游览了全国多个知名景点,走遍大江南北,这些旅行的花费也都由俞先生承担。 两年的时间里,俞先生为徐女士的生活开支、旅行消费和奢侈品购物花费总计超过200万元。 俞先生以为,这样的付出能够换来徐女士的真心,但徐女士的内心却始终动摇。 尽管她接受了俞先生的礼物和金钱,但对于俞先生的外貌和年龄,她始终难以释怀,朋友的评价也让徐女士逐渐感到不安。 有人说:“她这么漂亮,怎么会找一个又矮又老的男人?”这样的声音让徐女士开始重新审视这段感情,她发现自己从未对俞先生产生过真正的感情。 虽然俞先生多次在聊天中提到希望与她的母亲见面,并谈及结婚计划,但她却没有表现出多少兴趣。 对于徐女士来说,这段感情或许从一开始就是建立在物质之上的。 两年的恋爱关系在这样的矛盾中逐渐走向终点,徐女士最终提出分手,她直言俞先生“太矮”“太老”,让她无法接受。 面对这样的理由,俞先生感到无比痛心和愤怒。 他多次试图挽留,用更大的物质承诺来弥补关系,但徐女士态度坚决,甚至直接将俞先生的联系方式拉黑,断绝了与他的所有联系。 愤怒之下,俞先生选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他将徐女士告上法庭,要求返还两年恋爱期间所花费的200多万元。 他认为,这些金钱和财物是以结婚为前提的赠与,既然徐女士违背了承诺,条件未能实现,就应当返还。 而徐女士则辩称,这些钱是俞先生自愿赠与的恋爱礼物,自己并未承诺过什么结婚条件,不应承担返还责任。 案件进入审理后,双方争执的核心在于这些财物的性质究竟是无条件赠与,还是附条件赠与,俞先生向法院提供了大量证据,包括转账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等。 他强调,自己多次在聊天中提到“见丈母娘”“结婚准备”等内容,这些都表明他的金钱赠与是以婚姻为目标的。 而徐女士则认为,转账中标注的“宝贝用着”“七夕快乐”等甜蜜话语,只是恋爱中表达感情的方式,并不具备附条件的性质。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民法典》第657条和第661条,赠与合同可以附加条件。 如果赠与是以某种条件为前提,那么受赠人未履行条件时,赠与人有权要求撤销或返还。 结合俞先生提供的证据,法院认定部分赠与确实带有“以结婚为目的”的条件,因两人未能结婚,条件未能实现,徐女士需返还其中的86万元。 而对于宝马车、节日红包等财物,法院则认定为无条件赠与,不予支持返还,最终,法院判决徐女士返还俞先生86万元。 判决结果公布后,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许多人对徐女士的行为表示批评,认为她利用俞先生的金钱维持了两年的优渥生活,却在分手时推脱责任。 此外,还有人对俞先生的做法提出质疑,认为他试图用金钱换取感情,从一开始就缺乏感情的平等性,这样的关系注定不会长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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