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祁连山自然保护区内发生了一场突如其来的大火。大火的源头,竟是当地村民谢某军

肆时说说 2025-01-13 13:21:34

甘肃,祁连山自然保护区内发生了一场突如其来的大火。大火的源头,竟是当地村民谢某军在上坟祭祀时焚烧纸钱不慎引燃了地面杂草及灌木。火势蔓延了大片天然灌木林地和草地,过火面积高达39.2156公顷。谢某军虽然第一时间打了消防救援电话,并与施救人员共同灭火,但损失已无法挽回。谢某军的行为究竟会如何定性?他将面临怎样的法律后果呢?

(来源:红星新闻)

风干物燥的冬日,祁连山自然保护区内的大河口保护站辖区,一片寂静而庄严。这里,是青海云杉、祁连圆柏等珍稀生物的家园,也是西部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

村民谢某军,家中脱贫攻坚的建档立卡户,也是家里唯一的收入来源。那天,他带着对先人的思念,来到了这片林地中上坟祭祀。

按照习俗,他点燃了纸钱,希望先人在另一个世界能过得好。然而,风突然大了起来,烧纸的火苗瞬间跳跃,引燃了地面的杂草和灌木。

谢某军慌了神,他试图用脚踩灭火焰,但火势已经失控。他急忙拨打了消防救援电话。

不一会,消防车和施救人员赶到了现场,他们与谢某军一起,奋力扑救着大火。然而,火势太过猛烈,一片片灌木林地和草地被吞噬,空气中弥漫着焦糊的味道。

经过数小时的奋战,火势终于被完全控制。但此时的林地,已经面目全非。大片大片的灌木被烧毁,草地也变成了焦土。

经鉴定,过火面积达到了39.2156公顷,其中天然灌木林地31.4227公顷,天然草地7.4418公顷。

谢某军站在那片焦土上,心中充满了愧疚和自责。他知道,自己的行为给林业资源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他不敢想象,自己将会面临怎样的法律后果。

在起诉前,谢某军在生态公益修复基地补植了9420株青海云杉。他每天起早贪黑,精心照料着这些小树苗,希望它们能够茁壮成长,为那片被烧毁的林地带来一丝生机。

然而,法律的审判并不会因为谢某军的悔过而轻易改变。在法庭上,谢某军低垂着头,听着对他的指控。他承认了自己的过失行为,并表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一、谢某军的行为是否构成失火罪呢?

谢某军在祁连山自然保护区上坟祭祀焚烧纸钱时,因过失引燃地面杂草及灌木,导致林地被烧毁,过火面积高达39.2156公顷。

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过失犯放火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谢某军因过失行为引发火灾,造成国家林业资源巨大损失,其行为已经构成失火罪。

二、谢某军的量刑情节:

案发后,谢某军主动拨打消防救援电话并与施救人员共同灭火,直至火势被完全控制;他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系自首。

同时,他还积极按照作业设计在指定区域先行补植青海云杉,悔罪态度良好。

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谢某军具有自首情节,且悔罪态度良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三、谢某军的民事赔偿责任:

谢某军的行为导致林业资源损失,被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谢某军对被破坏的林草资源予以异地植被恢复,否则承担相应植被恢复费用。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谢某军因过失行为导致国家林业资源损失,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法院判令他按照专业机构编制的作业设计进行异地植被恢复造林,如未按期完成则承担相应植被恢复费用,这是合理的民事赔偿判决。

综上所述:最终,法院判决谢某军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判令他按照专业机构编制的作业设计,于2024年6月前在指定区域对被破坏的林草资源分三期予以异地植被恢复造林32.05公顷。

这一判决结果,既体现了对谢某军过失行为的惩罚,又给了他改过自新的机会。同时,判令他进行异地植被恢复造林,既修复了受损的生态环境,又彰显了司法裁判的生态修复理念。

有网友认为,谢某军虽然因过失引发了火灾,但他能够主动投案并积极参与救援,悔罪态度良好,法院对他从轻处罚是合理的。

同时,判令他进行异地植被恢复造林,既让他承担了相应的民事责任,又给了他一个弥补过失的机会。

在祭祀等活动中要严格遵守防火规定,防止因过失行为引发火灾。(文中人名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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