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一名女子与自己的小11岁情人合谋,将丈夫残忍杀害并埋尸,随后竟然镇定地

肆时说说 2025-01-13 12:41:18

云南昆明,一名女子与自己的小11岁情人合谋,将丈夫残忍杀害并埋尸,随后竟然镇定地给丈夫报了失踪。几年后,女子与情人结为夫妻,似乎一切都风平浪静。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13年后,一个蓄水池工程的开工,意外地让丈夫的尸骨重见天日,这段尘封的罪行也随之浮出水面。女子与情人最终难逃法网,被绳之以法。

(来源:红星新闻)

丈夫唐某勤劳朴实,妻子苏某温婉可人,他们的婚姻在外人看来是那么的美满。然而,苏某的心早已不在这个家,她迷上了一个比自己小11岁的年轻男子饶某。

饶某年轻有为,风度翩翩,他的出现让苏某的生活泛起了涟漪。两人很快便陷入了不伦之恋,他们秘密相约,享受着偷情的刺激与快乐。

然而,纸终究包不住火,唐某逐渐察觉到了妻子的异样,他开始怀疑,开始调查,终于发现了妻子与饶某的丑事。

唐某怒火中烧,他无法忍受这种背叛,决定找饶某算账。那天,唐某气势汹汹地来到了饶某的住处,苏某也在那里。

一见面,唐某就与饶某发生了激烈的争执,言语间充满了火药味。苏某见状,心中既害怕又焦急,她试图劝阻,但无济于事。

突然,唐某动手了,他一拳挥向了饶某。饶某也不甘示弱,两人顿时扭打在一起。苏某在一旁急得团团转,她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就在这时,苏某看到地上有一根绳子,她鬼使神差地拿起了绳子,勒住了唐某的脖子。饶某见状,也帮忙按住了唐某的头部。就这样,两人在慌乱和愤怒中,竟然将唐某活活勒死。

事后,苏某和饶某都慌了神,他们知道自己犯下了滔天大罪。为了掩盖罪行,他们决定将唐某的尸体埋掉。

于是,两人在深夜时分,将唐某的尸体运到了一个偏僻的地方,匆匆挖了个坑,将尸体埋了进去。

第二天,苏某强作镇定,给唐某的家人打了电话,说唐某失踪了。唐某的家人焦急万分,他们四处寻找,但始终没有找到唐某的踪影。

时间一天天过去,唐某的家人逐渐接受了唐某可能已经遭遇不幸的事实。

而苏某和饶某,在经历了最初的恐慌之后,也开始慢慢恢复了正常的生活。几年后,他们竟然结了婚,过上了看似幸福的生活。

然而,他们心中始终有一个挥之不去的阴影,那就是他们曾经犯下的罪行。

转眼间13年过去了。那天,一个蓄水池工程在昆明某地开工,工人们在挖掘过程中,意外地发现了一具尸骨。警方迅速介入调查,经过DNA比对,确认这具尸骨正是多年前失踪的唐某。

苏某和饶某的罪行终于败露,他们被警方逮捕归案。在审讯室里,两人面对警方的讯问,最初还试图狡辩,但在铁证如山面前,他们最终承认了自己的罪行。

苏某泪流满面地说:我当时只是太害怕了,我不知道自己怎么了,就勒住了他的脖子。我不是故意的,我只是想阻止他们打架。而饶某则低头不语,他深知自己无法逃脱法律的制裁。

那么,以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呢?

1,苏某和饶某的行为明显构成了故意杀人罪。他们两人在与唐某的争执过程中,共同对唐某实施了致命的行为,导致唐某死亡。

根据《刑法》第232条的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苏某和饶某的行为属于故意杀人,且情节严重,应当受到法律的严惩。

2,苏某和饶某的行为,并不构成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

唐某虽然先动手打人,但苏某和饶某的行为已经明显超过了防卫的必要限度,造成了唐某的死亡。因此,他们的行为不能构成正当防卫,而是防卫过当。

苏某和饶某认为,苏某在案发时是在情急之下做出了过激行为,主观恶性不大;饶某在案件中只是起到了辅助作用,应当从轻处罚。然而,这些辩护意见并不能改变他们犯罪的事实和性质。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苏某和饶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罪,且情节严重,危害极大。

虽然苏某在案发时可能存在一定的情急因素,但这并不能成为她犯罪的理由和借口。饶某作为共犯,虽然起到了辅助作用,但他的行为同样不可原谅。

最终,法院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对苏某和饶某作出了公正的判决。苏某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饶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文中人名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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