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南溪,某小区保安与一名女子大声冲突,保安连扇女子多个巴掌,在女子倒地后又用脚

雷雷说趣 2025-01-07 14:14:50

四川南溪,某小区保安与一名女子大声冲突,保安连扇女子多个巴掌,在女子倒地后又用脚连踹其头部。另一女子见状赶忙叫来一名男子上前阻止保安的行为。有知情人称:是女子先骂保安是“看门狗”,但再怎么说也不能动手打人。 (来源:南国早报,新闻夜航) 据知情人士透露,被打女子叫小丽(化名),她和同事小芳(化名)都是广告推销员,二人带着相机到涉事小区拍照,然而在二人进入小区时被保安拦住了。 保安要求小丽和小芳登记下,但小丽和小芳却显得有些不耐烦,没理睬保安就径直走进了小区。 保安见状,连忙追了上去,再次要求她们先进行登记。但小丽和小芳却不仅不听,反而对保安进行了辱骂。 保安顿时怒了,他要求小丽和小芳立即离开,但小丽却更加过分,她竟然用手指戳着保安的脸,还口吐芬芳。 这下保安忍无可忍了,他一把拽住小丽的头发,连扇了小丽几个巴掌,随后将她猛地推倒在地。小丽挣扎着想要起身,但保安却牢牢地按住她,不让她动弹。 就在这时,小芳在一旁开始大声哭喊,请求周围的人帮忙。但或许是害怕保安的威猛,或许是觉得这是别人的家事,周围的人只是围观,无人敢上前。 当小丽再次用手指着保安,嘴里说了什么后,保安终于在愤怒中失去了理智,他用脚一次次地踢向小丽的头部。 最终,有人报警,警察迅速赶到了现场,将涉事人员带回了派出所。被打的小丽被送往医院进行了伤情鉴定,而保安也被警方控制,接受调查。 那么,在这起事件中,究竟谁该承担法律责任呢? 首先,保安的确是在履行自己的职责。 小区保安的职责就是守护小区的安全,而让外来人员登记则是保安的职责之一。 因此,在履职这方面,保安并没有任何过错。 其次,在小丽和小芳强闯小区并辱骂后,保安只能劝阻,不能施暴。 很多人认为辱骂他人是违法的,那殴打辱骂之人就是正当防卫,这种理解显然是没有任何依据的。 正当防卫中针对的不法侵害行为,一般是对人的身体造成伤害。辱骂人的行为虽然违法,但该违法程度与打人相比,还差得很远。 从视频中来看,保安的行为明显要超出正当防卫的界限,打得女子都还不了手。 因此,保安的行为仍构成故意伤害。 目前,女子正在做伤情鉴定,一旦伤情达到了轻伤以上,那保安将面临故意伤害罪的刑事处罚,甚至连工作都保不住了,这是冲动的代价。 即便女子的伤情达不到轻伤,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也可以对保安进行治安拘留和罚款处罚。 第三,小丽拒绝配合登记还辱骂保安,其行为同样构成违法。 保安要求小丽登记,是在履行职责,小丽要进入小区,就必须配合工作,但她公然侮辱保安,其行为已经构成治安违法了。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因此,虽然小丽现在还在医院接受治疗,但一旦其康复出院,还是要为其自己的错误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的。 最后,小区的保安在对待非法闯入者时,的确需要勇气和狠劲,但这并不代表保安有动手打人的权利。因此,物业公司应该加强对保安的培训和管理,确保他们能够在遇到类似情况时采取合法、合理的处理方式。 对此,您怎么看? 关注@法律公开课 小区保安殴打女子 当地警方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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