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营,23岁的小伙租房住,女房东对他特别照顾,小伙以为出门在外遇上了好人。万万没想到,30多岁的女房东却频频向他示好,又是发不雅视频,又是发露骨信息。小伙觉得正常生活受到打扰要求退租,女房东大胆直言:不陪睡就不退押金!气的小伙把聊天记录曝光,称不是钱的问题,就是觉得太恶心!
“我感觉我爱上你了,是不是年龄的差距就不能有爱情?”
小何再次女房东张琴发给他的信息,心里直犯恶心。
他已经多次指责女房东,不要给自己发这些暧昧不清的信息,免得误会。
谁知,最近女房东却越来越过分了,言语更加直白露骨,小何实在无法忍受。
他找到女房东要求退租,结果女房东直接威胁他:不和他好,就扣了他的2000元押金。
小何忍无可忍,将女房东张琴发给自己的聊天记录在网上曝光。
小何23岁,是个阳光帅气的壮小伙,他来到东营工作,只是暂时没有买房。
为了方便,小何在离工作地点较近的地方,租了一套房子。
房东是位30多岁的大姐,看上去和蔼可亲,说话也随和。
小何之前也租过房子,房东特别严肃,还斤斤计较,租金差半天交都不行,退房时更恨不得提灯定损。
这次租房,却遇上了这么好说话的房东大姐,小何心里顿时暖暖的。
小何也是按时交纳房租,一点都不拖欠。
本以为,双方的关系定格为租客和房东,可接下来发生的事,令小何实在没办法接受!
原来,自从小何搬进出租房里后,女房东张琴就惦记上他了。
不断的给小何发送一些暧昧的文字,字里行间豪情奔放,一点儿都不矜持。
小何开始以为女房东是发错了,就提醒了她一下,同时也暗示她,发这样的文字不太合适。
谁知张琴却直接告诉他,那些文字就是发给他的,没有发错,还说自己大概是爱上他了,把小何气够呛。
对女房东的真实现状,小何并不是太了解,他认为自己作为租客,只要本本分分就行,咱也不招谁、不惹谁。
谁知,张琴却好似并不打算放过他,除了不断的给小何发文字,有时还给他发让人脸红心跳的视频
这些都被小何一次次的拒绝了,如果女房东识趣,就此打住,事情也就没有这么离奇了。
2024年6月的一天,张琴在小何工作的时间又找他聊天,还让小何给他拍个工作照。
小何本不想理他,可架不住张琴不断的发消息,小何就拍了一个2秒钟的工作视频发给他。
张琴却回了他一句:我想那天我们也在玉米地里。
小何也是成年人,这句话的意思哪能不懂,他心里泛起一阵恶心,可又不好说啥。
而接下来,张琴却发过来一些不着边际的话,让人看了不舒服。
爱不是单方面的,小何对女房东没感觉,那就是强扭的瓜不甜。
小何感觉事情必须要有个了断,不然女房东不定会怎么样,他立马严词拒绝,并称张琴就是在唱独角戏。
小何还马上提出退租搬走,表明了自己的态度。
谁知,张琴并不打算放过他,竟然威胁说:如果不答应和她好,就不退给小何2000元的押金。
小何被激怒了,本想自己退租,女房东也就死心了,然而,她的行为让小何更加无奈。
他忍无可忍,在网上曝光了二人的聊天记录,让大家帮自己评评理。
此事曝光后,人们众说不已,有人对女房东的行为嗤之以鼻。
也有明眼人发现,聊天记录小何这边的文字有删除。
女房东的言辞确实不当,但小何为啥把自己的聊天记录删了,这里边的事还真不好说。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分析,该如何认定?
1、女房东的行为可能构成性骚扰。
根据《民法典》第1010条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张琴向小何发送暧昧文字、小黄片等行为,违背了小何的意愿,对其造成了困扰,可能构成性骚扰。
女房东频频对小何进行骚扰,直接影响了小何的正常的生活。
因此,小何有权要求女房东承担民事责任,包括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2、女房东以不陪睡就不退押金为由威胁小何,可构成违约。
《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小何按照租赁合同按时缴纳了租金,因此,退租时有权要求退还押金,女房东拒绝退还属于违约。
该条款规定了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保障了租客的合法权益。
3、小何直接在网上曝光女房东的聊天记录,可能会从受害者变成侵权者。
如果小何的曝光行为,仅限于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且在曝光过程中,注意保护他人隐私,正当维护个人的权益,其行为合理合法。
但如果其曝光范围过大,对女房东的个人隐私造成过度侵犯,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也就是说,小何在维护自身权益时,应当遵循法律规定和道德准则。
不能以违法或不道德的方式进行反击,否则可能从受害者变成侵权者。
(案例来自:小政视频)
(文中人皆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