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李明和王萱,经朋友介绍相识,两人初见时颇有好感,感情逐渐升温。相处了8个月

小微的世界 2025-01-03 13:57:13

海南,李明和王萱,经朋友介绍相识,两人初见时颇有好感,感情逐渐升温。相处了8个月后,他们决定订婚,举办了一场热闹的订婚仪式。按照王萱家的习俗,李明准备了68888元彩礼,寓意着未来的生活顺顺利利,发发发发。然而,订婚后的同居生活却让两人逐渐发现,彼此在性格和三观上存在巨大差异,经常因琐事产生分歧。最终,李明向王萱提出了分手,并要求返还彩礼。这一要求却遭到了王萱家的强烈反对,双方因此闹上了法庭。

(来源:环球网)

李明是个憨厚老实的小伙子,经朋友介绍认识了活泼开朗的王萱。两人一见如故,聊得十分投机。感情越来越深,很快就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

在海南,订婚是一件大事,需要举办隆重的订婚仪式。李明按照王萱家的要求,精心准备了68888元彩礼,还特意选了个吉日,邀请亲朋好友前来见证。

订婚仪式那天,李明带着彩礼现金,满心欢喜地前往王萱家。在众人的见证下,王萱的家长现场清点确认了彩礼金额,完成了收取。

酒席间,亲朋好友纷纷举杯祝福,气氛热烈而温馨。李明和王萱也沉浸在幸福的喜悦中,仿佛看到了未来美好的生活。

然而,订婚后的同居生活却让两人逐渐发现了彼此之间的差异。李明性格内向,喜欢安静的生活;而王萱则性格外向,喜欢热闹和刺激。

这些差异在恋爱时或许还能互相包容,但同居后却成了难以调和的矛盾。两人经常因为一些琐事产生分歧,争吵不断。

李明开始意识到,自己可能无法与王萱成为夫妻,一起走完后半生。

他不想勉强自己进入一段不幸福的婚姻,更不想因为婚姻而束缚自己的未来。经过深思熟虑,李明决定向王萱提出分手,并要求返还彩礼。

这个决定对李明来说并不容易,毕竟他曾经真心爱过王萱,也曾经对未来充满了期待。

但现实却让他不得不面对这个残酷的事实。他希望通过和平的方式解决这个问题,但王萱和她的家人却并不同意。

王萱觉得李明太过分了,竟然在订婚后提出分手,还要求返还彩礼。她觉得自己的感情被践踏了,尊严也受到了伤害。

而她的家人更是觉得李明这样做是不道德的,既然已经给了彩礼,就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双方因此陷入了僵局,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最终,李明决定通过法律来解决这个问题。他提起了诉讼,要求王萱家返还彩礼。

法庭上,李明和王萱的家人各执一词,争得不可开交。

李明表示,他之所以要求返还彩礼,是因为他和王萱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且双方已经无法继续共同生活下去。他觉得自己有权要求返还彩礼,这是合情合理的。

而王萱的家人则坚持认为,李明已经给了彩礼,就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他们觉得李明这样做是不道德的,是在欺骗他们的感情。他们不愿意返还彩礼,也不愿意承担任何责任。

@芹姐说法

那么,以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呢?

按照当地的习俗,订婚是一件大事,需要举办订婚仪式,并且男方要根据女方家的要求准备彩礼。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彩礼一旦给予就无法要回。

根据《民法典》第1042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此条法文明确规定了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即反对以婚姻为名义进行的财物交易或勒索。

虽然李明和王萱的订婚过程中涉及彩礼的给予,但此行为本身在多数地区仍被视为一种习俗,而非法律严格禁止的索取财物。

最高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1)第5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在李明和王萱的案例中,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已同居,符合上述法条中的第一项情形。因此,李明有权请求返还彩礼。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李明可以完全要回全部彩礼。法院在审理此案时,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

1,双方虽然没办理结婚手续,但订婚后一起同居生活了近半年,男方给予彩礼的目的也并没有完全实现。

2,法院还会考虑到女方在男方家生活期间,是否贡献了劳作等事实。这些因素都会影响到最终的判决结果。

在法庭上,李明和王萱的家人都进行了激烈的辩论。李明坚持认为自己有权要求返还全部彩礼,因为他并没有和王萱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且双方已经无法继续共同生活下去。

而王萱的家人则坚持认为李明已经给了彩礼,就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不愿意返还任何彩礼。

经过审理和调查,最终法院认为:虽然双方还没办理结婚手续,但订婚后一起同居生活了近半年,男方给予彩礼的目的也并没有完全实现。

同时又考虑到女方在男方家生活期间,贡献了劳作等事实,这也应被考虑在内。因此,法院判决王萱家返还李明50000元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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