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的任性?”辽宁鞍山,男子闲来无事,便找来6位朋友在一起打扑克,在此期间,警方突然上门查赌,认为他们的行为已经涉嫌赌博,便将1200元的赌资当场没收。本以为事情到这就结束了,岂料11个月后,男子突然接到警方的电话要对其赌博行为罚款200元。对此,男子感到非常诧异,对警方的处罚决定不服,便一纸诉状告上了法院,法院的判决亮了。 (来源:裁判文书网) “你好,请问你是张沛然吗?我们这里是XX派出所的,是这样的,我们这边有个涉及到你的案件,希望你赶紧过来处理一下。”电话那头的声音严肃而冷峻。 张沛然一听,满心疑惑,如同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般,随即反问道:“什么案件?处理什么?我没犯法啊!” 民警解释道:“11个月前,你和其他6个人在一起赌博被我们查获,这事还记得吗?” 听到这儿,张沛然的思绪被迅速拉回到了11个月前,那件事情的发生,到现在还让他耿耿于怀! 张沛然内心的火逐渐被拱了起来,朝着电话那吼道:“我们几个人正常打牌,你们也管?不是把我们的1200元拿走了吗?还给我们教训了一顿,你们还想怎么样?” 民警耐心答道:“我们正在进行积案清理,你们的行为涉嫌违法,就应当接受处罚,根据相关规定,每个人要罚款200,请及时来我们这边缴纳一下,并领取处罚决定书。” “搞笑了,11个月前的事儿,你现在告诉我要罚款,早干嘛去了?我坚决不同意,你们爱咋咋地。”张沛然火冒三丈,说着说着便挂断了电话。 随后,张沛然又同其他6人取得了联系,结果一问才知道他们都收到了警方的电话。 那么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事情还要从11个月前的一天说起。事发当天,张沛然邀请其6位生意上的朋友来到家中喝酒,期间,有人提议玩点游戏。 于是,他们就打起了扑克,还拿出了少量筹码来添彩头。 可没曾想,在此过程中,警方突然来到现场,认为众人的行为涉嫌赌博,当场便没收了桌子上共计1200元赌资。 此外,还对在场张沛然等7人进行了逐一询问问话。 而后,在给众人教训了一顿后,便就直接离开了。 现如今,又找上门来要求进行处罚,张沛然等7人当然无法理解他们如此做法。 张沛然决定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遂一纸诉状将给当地公安局告上了法院。 对此,从法律角度来看又应如何评价此案呢? 1、张沛然认为他们打扑克仅系正常娱乐行为,并不涉嫌赌博违法,但派出所在事情已经过去了11个月后才进行处罚的行为,则涉嫌违法。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0条之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自己和朋友玩扑克并不是为了营利,至于这1200元钱也纯属“添彩头”的举动,平分到每人头上也远远达不到“赌资较大”的标准,所以根本就不涉及违法。 退一步来讲,即便认为自己的行为达到了违法标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9条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30日。 事发到现如今已经过去了11个月,再回头对自己进行处罚,显然也是不当的,在程序上已经涉及违法。 综上,对于公安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应当予以撤销。 2、对此,公安机关也同样提出了反驳意见。 公安机关认为,对于张沛然等7人涉嫌赌博的违法行为,具有视频及相关笔录的印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不容抵赖。 至于在11个月后处罚的情况,原因在于案件一直处于鉴定阶段,不应计入立案期间内。 所以,现如今继续进行处理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3、法院又会如何判呢? 首先,一审法院在综合全案后认为,张沛然等7人的违法事情清楚、证据充分,虽然公安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存在轻微程序瑕疵,但并不影响最终处罚的效力。 故驳回了张沛然的诉求。张沛然不服,又继续上诉。 二审中,法院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赌博赌资的按照人均赌资计算。 也就是说,将这1200元平分到7个人头上,每人不到200元,按照此标准,张沛然等人的行为还不足以构成赌博违法行为。 再者而言,虽然案件鉴定阶段可以不计入立案期间内,但公安机关无法拿出相应证据证明这一事实情况,故不予认可。 那么最终,二审也就改判撤销了公安机关的处罚决定,张沛然等人的行为不涉及违法,对于没收的所谓的赌资,也应当予以返还。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大家在评论区下方留言。 (文中人物为化名)
“权利的任性?”辽宁鞍山,男子闲来无事,便找来6位朋友在一起打扑克,在此期间,警
沛山评生
2024-10-18 18:5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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