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磕药进ICU学生母亲或与药店达成赔偿##律师说法#
药店出售处方药,一定要有执业医生所开具的处方,没有处方,药是不能出售的。
今年6月,黑龙江安达市青肯泡乡14岁初中生小聪,在课堂上吞下30片处方药卡马西平后,突然意识不清晕倒,被紧急送往医院ICU抢救,好在最后捡回一条命。
卡马西平属于精神类药物的一种,主要用于治疗癫痫,预防或治疗躁郁症等,过量服用后在心理上会得到放松和暂时的逃避、解脱。
更可怕的是,有学生说,“在我们学校,偷偷吃药的不止我自己,不少同学也都在吃右美沙芬,这两种药吃多了都有类似的效果,会让人感觉轻松愉悦,有的同学都已经连续吃了1年多时间了。”
根据我国现行的《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处方管理办法》《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流通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的规定,药店销售处⽅药需要具备的条件包括具有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必须配备驻店执业药师、凭医师处⽅调节等。
我国《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药品零售企业应当遵守国家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按规定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处方保留不少于五年。”
未按规定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并造成危害后果的,最高可处5万以上20万以下罚款。
如果当事人的母亲与药店达成和解,那涉事药店也要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