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百块回收废旧家电翻新后卖1500##律师说法#
监管不到位是市场混乱之源,也因此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不久前格力电器董事长兼总裁董明珠在格力电器股东大会上说,有的废旧空调,被不良商家几百元收回来,翻新后1500元卖出去,消费者是最大的受害者。
某些没有相关资质的单位或个人,私自拆解废旧家电可能面临很多法律问题。
首先,进行废旧家电拆解需要办理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等环保手续,否则就构成环境违法行为;其次,在翻新机上使用带有商标标识的“空调标签贴纸”,是商标侵权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第三,在翻新机上使用能耗标识的,也涉嫌违反《节约能源法》的规定;第四,上游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也构成商标侵权行为,情节严重的也构成犯罪;最后,将翻新的家电当作新机出售,构成经营者“欺诈行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消费者购买了翻新机怎么办?我建议,保留相关证据,如实物照片、聊天记录、商家信息、产品信息、网站信息、支付记录、物流信息等证据,通过司法途径,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