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一男子酒后驾车撞上了前车,男子害怕因为酒驾丢了工作,当场向前车车主跪

萌萌安格辣 2024-07-04 09:10:40

山东,青岛。一男子酒后驾车撞上了前车,男子害怕因为酒驾丢了工作,当场向前车车主跪下,并承诺赔偿5万元私了。谁知第二天男子翻脸不认人,反称前车车主敲诈勒索。

(案例来源:爱青岛新闻)

侯某二十来岁,刚毕业参加工作,是一名教师。刚走上工作岗位,侯某喜欢结交三五个好友,喝两杯小酒,可他还有个不好的习惯就是酒后驾驶。

这天侯某喝完酒又抱着侥幸的心理,喝完酒,开着车往家去,在一处红绿灯口,侯某一个刹车没留神,直直的向前车撞了出去。

前车是一辆宝马,车主祝先生当晚吃完饭正开着自己的爱车回家,正在等红灯时,他突然被一股力量撞了出去,当时已经是凌晨1点多了。

祝先生当场也受到了很大的惊吓,先是下车看了一下自己车的情况,车尾部分凹进去了,后面保险杠也已经脱落,后备箱也是严重变形。

祝先生最主要还是关心后车人的情况,他当即去看看对方人有没有事,撞祝先生车的正是侯某,祝先生看到后车时,车里的两个安全气囊已经全部爆开。

等祝先生再看到车主侯某时,侯某的一个举动也把祝先生吓得不轻,候某此时酒也醒了一大半,他深知自己的行为将带来什么样的后果。

侯某在见到祝先生时,祝先生还没张口,侯某当场就给他跪下了,并向祝先生表示,自己才二十来岁,刚入职,如果祝先生报警的话,自己这辈子就完了。

侯某向祝先生表示,自己确实是酒驾,走路都晃悠。祝先生一见对方拿出下跪的诚意,祝先生反而不好意思起来,竟同意侯某私了的想法。

祝先生看自己的车损害比较大,向侯某提出找个朋友过来估价,候某也同意了。当天晚上,在双方的朋友都在场的情况下,侯某提出身上没有足够的钱,先转两万,剩下的明天转。

侯某还给祝先生发了两段信息,表示是因自己酒驾才撞的车,协商赔偿5万,已经转了2万。祝先生对侯某诚恳的态度毫不怀疑,加上侯某发的信息,祝先生便回去等待侯某转账修车。

可到了第二天,祝先生并没有等到侯某的转账信息,祝先生有些着急试图联系候某时,侯某的电话一直打不通。与此同时,祝先生却等来了侯某姐姐的威胁。

祝先生接到一个非常冷漠的女性的声音,其自称是侯某的姐姐,她向祝先生表示,祝先生向自己弟弟要5万块钱就是敲诈,什么样的车被撞一下要赔这么多钱?

同时,侯某的姐姐还称,若祝先生坚持要这个钱,她们就报警处理。祝先生听完女子说的话,心里凉了大半截,他知道自己因为轻信他人,反而被诬陷,祝先生此时是又气又无奈,只得报警处理。

可当民警找到侯某询问当时情况时,剧情却有了大反转。祝先生看到前一天晚上对着自己装可怜的侯某,此时趾高气昂的,并称自己并没有同意赔偿5万,当时因为祝先生人多,自己出于害怕才答应的。

而祝先生也没有选择坐以待毙,他立即开始搜集证据,找到当时给自己鉴定车损的朋友,同时为了证明实际车损,他又找到了专业的鉴定人员,经过鉴定,祝先生的车想要修好,5万元根本不够。

在这件事情中,侯某因为醉驾造成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可以拒绝理赔。同时侯某知道自己是一名教师,若报警处理害怕丢了工作,所以选择私了。

根据《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80毫克的驾驶员即为酒后驾车,80毫克以上认定为醉酒驾车。

同时《教师法》规定,受到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

侯某明知自己作为一教师,既酒驾,违反了刑法,还违反了教师法,若事故发生时报警处理,自己必须受到刑事处罚,丢了工作,以后还无法继续从事教师工作。

所以侯某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选择私了。《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侯某应当就自己的错误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可到了第二天侯某却不认账,反指祝先生敲诈。

敲诈勒索是通过恐吓等行为,让受害人产生恐惧,而被迫交付财物的行为。

在这件事情中,祝先生的车经专业鉴定,损失为5万元左右,和当晚与侯某达成的赔偿协议是一致的,不存在非法占有的故意,所以祝先生对侯某不存在敲诈勒索的行为。

祝先生也非常后悔当时同意私了,才给自己带来这么大的麻烦,遇上交通事故,最正确的处理方式就是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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