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又惹事了!广东广州,女子姐姐病逝,银行卡中留下了30余万现金。因女子父母早逝

一场军场梦 2024-04-12 13:53:29

银行又惹事了!广东广州,女子姐姐病逝,银行卡中留下了30余万现金。因女子父母早逝,姐姐又一辈子未嫁,于是便以继承人的身份来到银行。工作人员并不认可女子身份,直接拒绝女子取款。一审银行胜诉,二审却有了不同的看法。

(案例来源: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望着被姐姐收拾的井井有条的家,刘梅忍不住感慨起来,姐姐一向爱干净,对生活特别讲究,可又有谁能想到,好端端的一个人,怎么说没就没呢了呢?

“我的姐姐啊,当初让你不听劝,就是不成家,现在可倒好了,无儿无女,只能让我这个当妹妹的给你收拾了,唉,人这一辈,到底图什么呢?”

刘梅一边念叨着,一边整理起姐姐的遗物来。在衣橱的最里面,刘梅发现了一个铁盒子。好奇心的驱使下,刘梅打开了这个铁盒子。

可是等刘梅看到铁盒子里的东西时,被彻底的震惊了。

里面不是别的,而是一张张存款单,金额从三千到一万不等,刘梅大致数了数,大概一共有30多万。

姐姐并没有什么固定的工作,平日里靠做一些小零工补贴家用,很难想象,姐姐是怎么攒下这些钱的。

感慨归感慨,刘梅见到一大笔存款,心中也忍不住一阵窃喜。自己的父母早就去世了,而姐姐又无儿无女,那自己不就是唯一的继承人吗?

再加上刘梅的儿子,是到了结婚娶媳妇的时候,婚房一直还没有着落,这可不就是姐姐给自己留下的礼物吗?

第二天,刘梅便带着自己能想到的所有证件,包括身份证、户口本、死亡证明等等,来到了银行,想把姐姐的存款取出来。

没想到,银行工作人员在核对了信息之后,直接拒绝了刘梅取款的请求,认为这些证明,并不能足以证明,刘梅就是唯一的继承人。

刘梅与银行沟通多次,哪怕是嘴皮子磨破了,银行就是不愿意松口,最终无奈之下,将银行告上法庭。

一审认为,刘梅与银行双方并未订立合同关系,现有证据并不能证实刘梅就是唯一继承人,为此驳回了刘梅的诉求。

刘梅不服,再次提起上诉。

根据《关于执行<储蓄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第40条第1款规定,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储蓄机构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储蓄机构凭以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

该项存款的继承权发生争执时,由人民法院判处。储蓄机构凭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

回归到本案,刘梅在补充父母、姐姐的死亡证明、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以及退休职工管理中心出具的关于其姐姐家庭情况的档案记录说明,还有社区的证明之后,二审经过调查,最终做出如下判决:

一审裁定驳回上诉人的起诉属适用法律错误,应予以纠正。刘梅上诉主张有理有据,应予以相应支持。

(文中皆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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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角遇见

转角遇见

2
2024-04-13 22:48

为何是银行卡中留下了30余万现金,而不是30余万存款

一场军场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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