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陵水,女子怀孕生子后一直在家做全职妈妈,每个月钱都不够花,丈夫不让动存款,女

一场军场梦 2024-03-22 09:25:51

海南陵水,女子怀孕生子后一直在家做全职妈妈,每个月钱都不够花,丈夫不让动存款,女子要求丈夫每月给2万生活费,被丈夫拒绝。女子很伤心,她就花了26万,丈夫才给了9万,她觉得日子过得很难。网友表示:难怪女人不喜欢在家带孩子。 (案件来源:金融新闻) 据网传视频显示,女子因家庭经济问题与丈夫发生争执,双方各执一词。 女子怀孕后便离开工作岗位,在家保胎待产。孩子出生后,直到孩子1岁多了,她也没有返回工作岗位,而是继续在家做全职太太。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从怀孕到孩子一岁多,女子花了26万,而丈夫却只给了9万,每个月的钱都不够花,日子过得很惨。 丈夫却有着一套理财计划,存款是肯定不能动的,钱不够花就少花点,咋样日子都能过下去。 但女子却觉得很委屈,她认为生活不能只考虑攒钱,没有生活质量的日子,真的很糟心。 女子不堪重负,与丈夫争吵,要求丈夫每月给2万的生活费,丈夫表示做不到。 丈夫认为日子可以拮据着过,没钱也有没钱的过法,每个月2万的生活费,开销实在是太大了,他负担不来。 因女子没有收入,只能伸手向丈夫要钱生活,处处受制于人的日子,真的很难。 身为全职妈妈的女子,照顾家庭已经付出很多,那么她理应向丈夫索要生活费用。 根据《民法典》第1058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女子已经放弃工作,全职在家照顾孩子和丈夫,并包揽了家务,丈夫不能只考虑金钱,而忽略了女子的付出。 在家庭生活里,夫妻对孩子都具有抚养的义务。全职妈妈付出的是精力和时间,那么丈夫就应当承担起家庭生活开销的主要责任,这也是他应该承担的义务。 丈夫觉得日子可以过得拮据点,但不愿承担2万元的生活费用,对女子很不公平。 根据《民法典》第1057条的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加以限制或者干涉。 妻子其实完全可以在生产后出去工作,但她为了家庭甘愿放弃事业,是基于对丈夫的信任和依赖,她认为丈夫可以承担起家庭的重担,给她一个幸福的家庭。 妻子生产后,全心全意为家庭付出,提出2万生活费却被丈夫拒绝,对女子很不公平。

根据《民法典》第1055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 丈夫觉得应该攒钱,以备不时之需,但妻子却认为日子不能只看攒钱,日子得过得有质量。 孩子出生后,吃穿住行都是很大一笔开销,就算女子不给自己置办东西,2万的生活费对于有孩子的家庭来说,都不算太多。 夫妻两个人对于经济开销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协商解决,或者角色换位。丈夫主内,妻子主外,让丈夫也感受一下全职妈妈的心酸,或许就可以找到一个两全其美的解决办法。 对此您怎么看? (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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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锐不可挡

锐不可挡

5
2024-03-22 16:50

每月两万这脸皮真厚

符号

符号

5
2024-03-22 22:17

没事都是有钱人

一场军场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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