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万元就看清了人性!”江苏泰州,两大学好友结伴去旅行,途中他们走进一家彩票店,

一场军场梦 2024-03-20 09:12:02

“十万元就看清了人性!”江苏泰州,两大学好友结伴去旅行,途中他们走进一家彩票店,其中一男子花20元,为两人买了两组彩票。没想到,其中一组竟中了二等奖,奖金20余万元。但谈到分配时,同学家人竟不认账了,一口咬定那张中奖的是他儿子的,还在男子不知情的情况下,偷偷跑去兑了奖。男子忍无可忍,将同学告上法庭。法院判了!

(案例来源:现代快报)

“你们这家人怎么这样,这种缺德事都干得出来!”

“我们怎么了,买彩票的钱都转给你了,那中的奖金肯定是我们的,你们在这里扯什么扯!”

“明明是两个孩子一起买的,怎么就成你的了,讲不讲道理!”

这段激烈的争吵,发生在小王的母亲和小李一家之间。

他们两家是同一小区,同一栋楼的邻居,一起生活了好多年,而且小李和小王也是从小一起长大的,现在还在同一所大学上学。

按理来说,不管是孩子还是大人,他们的关系都很好,为何突然会闹成这样呢?

这件事还得从2023年的暑假说起。

那年暑假,小李和小王结伴去旅游,一天晚上,他俩溜达到一家彩票店门口,突发奇想,便买了两张彩票。

当时小李前后付了20元,买了两组彩票,然后都装到了小王的兜里,让他保管着,接着,小王就给小李转了10块钱。

因为他们当时并没有想着会中奖,只是抱着玩一玩的心态,所以并没有区分哪张彩票是谁的。

结果,两天后,小王就发现,其中一组彩票中奖了,还中了二等奖,奖金就有227041元。

当时两个人非常高兴,他们没想到,这么大的馅饼砸到自己头上了。

但很快,麻烦就出现了。

当小李跟小王的家里人商量,这20多万怎么分时,出现了分歧。

小王的父亲表示,这张彩票是他儿子的十块钱买的那张,而且一直是他儿子保管,也是他儿子发现中奖的,所以奖金必须归他们家。

但是,看在他们好朋友的份上,愿意分5万给小李。

小李一听这话,非常无语,那张彩票什么时候成了小王的了?他们根本就没有这样约定过。

小王也很有意思,他还假装好意,安慰小李,表示别多想,以后还是好兄弟。

小李看在多年的情分上,没有过多计较,而且到了领奖时间,所以两家人约定好,一起去当地彩票中心兑奖,然后再谈分配的事。

但是,工作人员表示,必须到原购买点去兑。

万万没想到,小王一家根本没有通知小李,竟然私自去了山东兑奖,税后一共兑了18万多。

得知这一消息后,小李和母亲内心的愤怒再也压制不住,母亲便带着小李找到小王家,发生了开始的一幕。

激烈争吵后,问题依然没有解决,小李一纸诉状将小王告上法庭。

法庭上,小王极力为自己辩解,他表示:

彩票虽然是他们一起买的,但是当时并没有说中奖以后怎么分配奖金,而中奖的那张彩票是第二张,第一张是小李给自己买的,第二张是小李代自己买的,况且自己已经把钱给了小李。

而且,彩票一直由他保管,中奖也是他发现的,奖金也是他兑换的,所以,这将本来就应该是他的。

面对小王的说辞,小李根本不认同,他表示:

他们一起走到彩票店,同时买了两组,当时钱是他付的,但并没有约定哪一组归谁,所以他觉得奖金应该算二人共有。

对于此事,从法律角度应该如何看待呢?

1、两人一起购买的彩票,没有具体区分,只能属于共有财产。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九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两张彩票一起购买,一人支付10元,而且没有具体区分,所以,只有一张中奖的情况下,无法区别到底是谁的。

这种情况下,小王和小李应该对彩票拥有同等的权益,属于共共同共有。

2、对于共有财产,两人都有权去兑奖。

《民法典》第三百条规定: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两人因为没有约定,所以,无法确定管理人,只能按照法律规定视为对彩票有同等的管理权利和义务。

这也就意味着,小李或者小王都可以拿着彩票去兑奖。

但是,兑完奖以后如何处理财产,不得擅自做主,必须协商一致才可以。

3、那么,这张彩票到底该如何划分呢?

《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规定: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

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共有财产主要靠共有人互相协商,协商不成成,需要对财产进行分割。

现在彩票已经兑换成现金,那就可以按照兑换所得两人平分。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他们两人是一起到店,不存在小王所说的代买情况,也没有约定归属,所以,中奖彩票归两人共有,两人需履行诚信和契约原则,奖金平分。

综上,法院最终判决,小王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小李支付90816.40元。

(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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