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女子在银行存了1310万,几年后,她去取钱,发现柜员看到她的身份证后脸色大变,最后竟然找了个借口撒腿就跑,气的女子把经理叫了出来,经理却说:我看你钱太多,帮你买黄金了。女子赶紧报警,没想到,她历经5年,都没追回这笔钱。
(案例来源:辽宁省瓦房店市人民法院) 在当地的海产品市场,只要提起于曼的名字,可谓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虽然父母给了一个女儿身,但是于曼凭借自己的头脑硬是闯出了一片天地,做出了比其他男人更好的成绩,完美体现了巾帼不让须眉。 在投资方面,于曼有自己独特的投资理念,自己家本身就是靠海为生,所以就借助海产品成立了海产品公司,专门从事各种海产品的开发和批发。前期的投资带来了非常丰富的回报。在有钱之后,于曼也没有肆意的挥霍,除了留下必要的资金之外,于曼将多余的钱存到了银行。 存到银行的时候,虽然客户经理再三给于曼强调,购买理财产品的收益非常可观,但是于曼却坚持存定期。后来客户经理也是实在是说不动了,还是给于曼办理了定期存款。拿到定期存款单据之后,于曼就继续忙自己的事业了。 这笔定期存款也被于曼当成了备用的小金库。除非紧急情况,于曼是不会轻易动用的。一直到2018年8月份。再一次和闺蜜聊天的时候,于曼发现了一个商机,闺蜜在旁边也不断的给于曼讲述投资的美好前景。 根据闺蜜的讲述以及于曼自己的判断,她觉得这一次的投资确实是一个非常不错的机会,经过了思考之后就准备投资,但是真到投资的时候,于曼却犯了愁,因为手头并没有多余的流动资金。 大多数的钱都压到了托物上另外也有一些钱,经销商还没有回款,所以自己手头并没有多余的钱去投资。不过这一次的机会确实是非常好,所以于曼也就想到了动用自己多年前省下的小金库。 正是由于这个原因,于曼给自己存款的银行打去了电话提前做了预约,并且按照约定的时间来到银行取钱。到银行的时候于曼就觉得不对劲,因为像自己的这种客户来银行的时候肯定是由客户经理亲自招待的。 但是这一次他来的时候,却像普通客户一样排队叫号,由柜台的工作人员进行操作,不过这些细枝末节于曼也并没有在意,但是当她把存款单据以及身份证递交到柜台上的时候,柜台里面的工作人员却被吓了一跳。 明显可以看到里面的工作人员十分紧张,似乎自己的身份证和存款单据对他来说是一个巨大的冲击。银行柜员办理手续的过程非常慢,于曼也多次催促对方只是表示在办手续,过了许久之后终于把手续办完了。 手续办完之后,按说自己就应该拿到钱了,但是办完手续之后自己依然没有见到钱,问柜员柜员却支支吾吾并不告诉具体的原因,问多了对方竟然说要上厕所开溜了,迟迟不见回来。 实在没有耐心,等下去了于曼就开始给当时办理存款的客户经理的电话,打了好几个电话,对方才姗姗来迟。孙经理来了之后把于曼带到了贵宾室,一进贵宾室就开始各种解释,但是于曼根本不听解释,就想要自己的钱。 并且表示如果不尽快的把钱给自己,自己就会报警,听到报警之后对方明显慌了,随后才支支吾吾说出了真相。原来孙经理表示,把于曼所存的钱全部拿去买黄金了。为了保证自己说的是真的,随后也手写了一份购买黄金饰品的清单,另外也在清单上保证在月底之前一定把这笔钱还上。 于曼心中虽然非常郁闷,但是也不想把事情闹得太大,只要拿到自己的钱就可以了,结果等到月底之后对方却依然没有任何动静。这时候于曼再也等不了了,决定报警。警方介入之后,发现整个事情比想象当中的还要复杂。 因为孙经理所欺骗的不仅仅只有于曼一个人,欺骗了许多大额的储户,涉案资金高达几千万。每一个来银行存钱的经理都会忽悠对方买理财产品,如果对方不买,那么等对方偷偷走之后,经理就会悄悄的把账户里面的钱全部移出来去购买理财产品。 至于为什么这么做,目的是为了获取客户购买理财产品之后的提成。虽然警方破案了,但是于曼的钱还是没有追回来。最终孙经理也为自己的错误付出了惨痛的代价,经法院审理之后一审判决孙经理19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50万。 一审过后,孙经理并不符,随后上诉,二审法院并没有维持原判,反而认为事实证据不清发回重审。案件从审理截止到现在已经过去了5年,也没有审理一个具体的结果,不过于曼的钱却还是不见任何的踪影。 也有人表示,于曼最开始就不应该找孙经理,而是直接将银行告上法庭。因为根据民法典当中的规定,如果是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当中对他人造成财产或者是其他损失,那么应当由用工单位承担。 而用工单位在做完赔偿之后,可以对涉事的员工进行追责。也就是于曼应当告银行追回1300多万,事后银行可以单独的向孙经理追回损失。
平头哥
中国的银行都这样诚信已死这是自寻死路,国家银监局严重失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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