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一女子跟婆婆发生冲突后,跳楼自尽。岳父母逼迫女婿签下赡养协议,支付1万元慰问金,每个月付500元。没想到,岳父母第二天变卦,要求补偿25万元,20年里,每个月支付500元,还要求婆婆背女儿的尸体绕村一周认错。女婿暴怒,将岳父母诉诸法庭,经历二审,法院如何判定?
李凯丽(化名)崩溃大哭,愤怒的咆哮,“孙沐泽,这个家,有她没我,有我没她。”
(信息来源: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夹在中间的孙沐泽,一边是妈妈,一边是妻子,不知所措,但这次,妻子明显太过分了,竟然要赶走他妈妈钟秀丽。
孙沐泽和李凯丽,婚后一直关系很好,直至小孩的出生。因为无法做到一个人养一个家,孙沐泽把钟秀丽接过来,负责照看小孩。
此后,李凯丽和钟秀丽的婆媳关系一直处理得不大好,核心的焦点还是育儿问题上。
婆婆偏向农村那一套,认为儿媳锱铢必较,毫无必要。
儿媳则认为,这样是作贱小孩,现在的社会物质极度丰富,绝不能让小孩输在起跑线上。
每次争吵,都让孙沐泽焦头烂额,偏向谁自己都不好受,更多的时候,只能忍气吞声,一言不发。
这种行为,让李凯丽非常的难过,认为日子是他们两人过的,不站自己这一边,根本不在乎自己的感受。
在多次忍无可忍后,孙沐泽虽然私下指出母亲的不对之处,但也认为李凯丽太作了。
双方的感情直线降温,这个家让李凯丽觉得家冷冰冰的。
真正的裂痕来自于钟秀丽此后被查出癌症,李凯丽本身就对孙沐泽倾其所有,将所有的积蓄都换成药费心生不满。
还让她跟娘家借款,娘家虽然不情愿,但不得不借,于是让孙沐泽写下三张借条。担心自己不还,这也让孙沐泽也十分窝火。
此后,因小孩作业问题,钟秀丽和李凯丽再次发生争吵,并竟然要把钟秀丽赶出家。
孙沐泽对此暴跳如雷,自己出身贫寒,母亲一辈子不舍得吃,不舍得穿,依靠打零工供自己上学,培养自己成才。
而且拖着病体照顾这个家,希望能给自己夫妻俩减轻压力,就这样还要赶走她?
孙沐泽和李凯丽因此陷入冷战,没想到的是,看到再次偏向母亲的孙沐泽,李凯丽心灰意冷,第二天跳楼了。
遗书里,李凯丽愤怒谴责钟秀丽,对中间不能调停婆媳关系的孙沐泽,也是一顿怨恨。
岳父母得知女儿身亡,看了她的遗书后,更是痛不欲生,将孙沐泽的家砸得稀巴烂后,情绪失控晕倒在地。
此后,双方在居委会的调解下,签订签下一份协议,约定孙沐泽支付办理后事的食宿费用,并替妻子尽到赡养义务,每月支付500元赡养费,并支付精神抚慰金1万元。
孙沐泽以为这样,妻子就能入土为安。没想到的是,协议签订的第二天,岳父母就反悔了。
坚决不让女儿遗体火化,看着停尸间巨额的费用支出,自己还被千夫所指,只想着让李凯丽尽快入土为安,委屈求全,接受岳父母的要求。
在其胁迫下,孙沐泽签订一份承诺书,承诺补偿岳父母25万,另外每年补偿12000元,时效20年。
谁能想到,签订这份协议后,依然不让女儿火化,认为是钟秀丽导致李凯丽跳楼身亡,钟秀丽必须背着他们女儿的尸体,绕村子里一周,道歉认错。
这已严重践踏了孙沐泽的底线,暴怒之下,一纸诉状将岳父母诉诸法庭,要求撤销跟岳父母签订的协议和承诺书。
一审经审理后,法院认为,第一份协议是在居委会调解下签订的,这份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不可撤销;三张借条是孙沐泽借给父母的,应该按照借条上的日期归还本金,并支付利息。
孙沐泽签订的第三份承诺,补偿岳父母25万,每年补偿12000元,时效20年,这份承诺是在被胁迫下所签订的,协议无效。
一审判决后,孙沐泽不服,继续提起上诉。
二审在详细查阅案件后,发现李凯丽父母因为失去女儿太过痛苦,才拿着女婿泄愤,孙沐泽是为了早点儿让李凯丽入土为安。
法官进行庭前和解,让双方看看三岁的孩子,自从妈妈去世后,外公外婆跟爸爸和奶奶每日争吵,没人在意三岁孩子的感受。
最后,双方达成和解,李凯丽母亲授权孙沐泽全权处理女儿丧葬事宜。孙沐泽每月向岳父母支付500元赡养费,时效20年,并按时归还三张借条上的具体数额。
这起悲剧,在调解中收场。
对此,大家有什么想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