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男子花800万,买了一栋别墅,当天就签合同并付了全款,还拿到钥匙住了进去。岂料,房主扭头又以1000万价格,将别墅卖给了另外一老板,还办了过户登记!老板随后找上门,竟报警将男子赶出了门!男子大怒:“我先买的,凭什么?”法院最终如何判?
(来源:裁判文书网) 张小川本来是干直播的行业,因为这几年直播行业的不断兴起,所以张小川也赚到了一点钱。而随着自己财富的不断增加,张小川就想改善一下自己的生活环境,于是他便有了想要购置一个别墅的想法,想让自己的生活可以更加的舒适。 经过多次的选择和比较,张小川看上了一个风景优美的别墅,而这个别墅的主人因为自己的一些原因导致要出售这个别墅,最后两人在多次协商之后,最后张小川以800万元的价格拿下了这个别墅。拿到别墅钥匙的时候,张小川就带着家人住了进来,而且也给别墅加了很多的东西,让别墅真正的成为他们的家。 可是好景不长,几个月之后有一群人来到张小川的房子,告诉他要他搬出去,这让张小川很是奇怪,明明是自己的房子,为什么要自己搬出去。而后张小川通过调查才知道,原来这个别墅的主人在和自己交易的同时又和一个李老板签订了新的房屋买卖合同,所以现在这个房屋在李老板手上,想到这里,张小川当即和李老板进行解释,但是李老板却不以为然,而是要坚持得到这个房屋。随即张小川想要找到原来别墅的主人王某,但是现在的王某已经人间蒸发了。 被逼无奈张小川只能向法院起诉原来别墅的主人王某对他人进行欺诈的行为。那么,从法律角度来看,这起案件又会如何判决呢?其实这起案件涉及了物权法,合同法等等多个法律问题。那么,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在法庭上,民警一直认定该房屋是归李老板所有,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来看,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等需要依法进行登记才能发生效力。然而,在本案中,张小川虽然与房主签订了购房合同并支付了全款,也拿到了房屋的钥匙,但是他并没有和王某去进行房屋的过户登记,这个房产证上就没有张小川的名字。 因此从法律上讲,他尚未取得别墅的所有权。而随后的购房者李老板,虽然支付了更高的价格并完成了过户登记,但在法律上被认定为别墅的合法所有者。张先生虽先购买但未完成过户,其权利未能得到法律上的保护,所以张小川有权在合理期限内办理房屋。 可是明明是张小川先和王某签订的合同,为什么最后的房屋却是李老板的呢?这是因为张小川缺少了重要的一步就是过户登记。虽然李老板是后面签订的合同,但是他在发现这套房屋的所有权依旧还是王某的时候,他就和王某去进行了过户登记,把自己的名字加在了这套房产登记簿上,所以李老板获得了法律保护。 而且再根据《合同法》的第一百一十条规定来看,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造成他人损失的,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然而在本案中,王某一房二卖,事先也没有和张小川说明白,所以损害了张小川的一些合法的权益,所以应当对张小川进行相应的赔偿因为他造成的损失。 本案的发生提醒我们在进行房地产交易时一定要谨慎行事,确保交易过程的合法性和规范性。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前应仔细核实房屋权属情况并确保房屋不存在一房多卖的情况;并且在签订购房合同后应及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以确保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同时,如果发生纠纷或遭遇诈骗等犯罪行为,应及时寻求法律帮助和支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外,该事件也反映出当前房地产市场监管的不足。在房地产市场繁荣的背景下,一些不法分子可能利用监管漏洞进行欺诈行为。因此,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和整治力度,严厉打击一房多卖、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完善法律法规,规范市场秩序,维护房地产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陈优红
房主抓住了吗?都别买了,到县城郊区建筑房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