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车要不自己跑,我父亲就不会死!”江苏苏州,7旬老人走路走累了,见路边停了个

可曾听闻黑和尚 2024-01-17 17:20:16

“你的车要不自己跑,我父亲就不会死!”江苏苏州,7旬老人走路走累了,见路边停了个电动三轮车就坐上去休息,哪知不慎将三轮车启动,连车带人冲进树林,最终不幸死亡。

事后其家属认为车主及其所属公司应当赔偿,协商未果的情况下,一纸诉状将其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合计18万余元。

据悉,事发当日,7旬老人邹某徒步路过一个露天停车场,见一辆三轮车停在旁边,就欲坐上车休息。哪知道,他刚侧身坐到三轮车的驾驶位上,车辆就突然启动了,随后连车带人一起冲进了前方的树林中。

因为邹某大腿与树木相撞无法动弹,数小时后方有行人路过此地发现异常,但是因为耽搁时间,老人最终伤重不治死亡。

事后,查明车子归陈某所有,陈某为工程公司干活,将车辆停放在停车场,拔掉钥匙以后离开现场前去干活。而该车辆接头裸露且未安装绝缘套,相邻导线接头短路才造成车辆电源处于接通状态。

而其家属认为,两被告将存在不安全因素的电动三轮车停放在停车场,且无警示标识,与邹某死亡结果存在因果关系,要求两被告承担赔偿责任。

那车主和工程公司要不要承担责任呢?

这个案件属于一般侵权纠纷。而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换句话说,判断车主和工程公司要不要对老人的死亡承担责任,关键在于判断车主和工程公司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车主和工程公司的过错行为是否与老人的死亡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那车主和工程公司是否存在过错?

首先而言,车主将车停在停车场里,且扒掉钥匙后才离开去工作,说明车主已经妥善的安置了自己的车子,其次,虽然车子有问题,车子是否知晓,需要由原告进行举证,即便认为车主知晓车子有问题,车主也不可能预料到邹某会坐上去休息,并且触碰加速把手发生车祸致其死亡。因而车主并无过错。

而车主无过错的情况下,即便老人的死亡与车子存在安全问题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车主也无需承担责任。

更何况判断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主要看按照一般社会人的知识经验判断行为人之行为与造成的客观结果是否有通常均有发生同样损害结果之可能的,本案中车子存在安全问题,致人死亡的可能也很低,换句话说,老人的死亡与车子存在安全问题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也正是以上种种,法院最终判令车主和其所在的工程公司均不承担责任,诉讼费用由邹某家属承担。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车主所在的工程公司基于人道主义补偿原告10000元,因这是自愿行为,法院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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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hoo

ehoo

1
2024-01-17 21:01

赔修车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