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限制协议书常见核心条款|创业实务

之桃评职场 2024-01-02 12:35:08
1⃣️ 竞业限制义务 1、乙方不得以投资、参股、合伙、合作、承包、租赁、委托经营或其他方式,从事本协议所列明的竞业限制业务相同、相近或任何有竞争可能的业务; 乙方不得直接或是间接到竞业限制业务相同、相近或有竞争情形的其他相关业务的公司或组织担任董事、监事、员工、代理人、承包商、顾问等。 2⃣️ 竞业限制地域 乙方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地域范围为中国 竞业限制期限 1、起始时间: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2、终止时间:甲乙双方劳动合同解除之日起两年届满时止 3⃣️ 补偿金及补偿金的支付 1、补偿金的标准为该员工离开甲方前最后十二个月月平均工资的30%。 2、补偿金的支付 补偿金在员工离职的次月按月支付 4⃣️ 甲方在乙方的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连续三个月拒绝支付乙方竞业限制补偿金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如解除本协议前乙方已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乙方有权追索该期间的补偿金。 5⃣️ 乙方违反竞业限制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万元,同时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收益应全部归还甲方。如仍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继续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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