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阅读此文前,麻烦您点击一下“关注”,方便您进行讨论和分享,给您带来不一样的参与感,感谢您的支持!【重构案件纪实】2025年11月3日,响水县人民法院庭审现场,18岁高三学生张某豪的生命悲剧迎来司法回响。这位就读于省重点中学响水中学的少年,在2024年5月29日那个暴雨倾盆的午后,永远停在了距离校门1.2公里的国盛纺织厂南门东侧70米处。


庭审焦点集中在王某桂的"临时起意"辩词。尽管其承认驾驶时速从50公里骤增至95公里,却声称"刹车失灵"导致撞击。公诉人出示的电子数据证伪该说法:行车记录仪显示,撞击前3秒车辆已开始加速,且王某桂在事故后拨打120时,刻意隐瞒"故意撞击"情节,仅称"发生交通事故"。
司法鉴定击碎"精神病"伪装。南京脑科医院出具的评估报告显示,王某桂作案时精神状况完全正常,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其当庭翻供的"冲动伤人"说辞,与侦查阶段五次认罪笔录形成鲜明对比。
民事赔偿环节出现戏剧性转折。王某桂主动提出将名下三间门面房委托兄长变卖赔偿,但张母表示"不要钱,要真相"。公诉人建议死刑立即执行的量刑意见,与被告人"愿承担一切后果"的陈述形成强烈对冲。
合议庭未当庭宣判。庭审结束后,张某豪生前的作文本在法庭传阅,其中《邻里之道》一文写道:"真正的邻居,不是争地界的对手,而是风雨共担的家人。"这句未完成的箴言,成为这起案件最沉痛的注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