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盗窃罪
【#男子为偷电脑从27楼天台索降#】这不是电影特技,而是近日真实发生在杭州临安的
【#男子为偷电脑从27楼天台索降#】这不是电影特技,而是近日真实发生在杭州临安的一幕。一名20岁的男子为了偷电脑主机,竟爬上27楼天台,系绳垂降,破窗入室。距案发还不到72小时,这名“飞贼”已被警方抓获。近日,临安玲珑派出所接到辖区一家网络游戏陪玩工作室负责人李先生的报警,语气里满是焦急。工作室内3台电脑主机被盗,总价值12000元。对于靠设备吃饭的游戏工作室来说,这相当于被“断了粮”,正常经营一下子陷入瘫痪。接警后,玲珑派出所民警迅速展开侦查,视频侦查员立即调取案发现场及周边的公共视频。很快,一个可疑身影进入警方视线。当天11时许,一名头戴黑色鸭舌帽、身穿黑衣的男子出现在画面里。他用衣物遮挡面部,鬼鬼祟祟潜入楼层,动作娴熟地拆下两台电脑主机,小心翼翼地抱走,全程刻意躲避监控。结合视频轨迹深度研判,民警迅速锁定嫌疑人——20岁的温州男子王某(化姓)。随着调查深入,令人意外的是,王某竟然曾在这家工作室上过两三天班,对室内布局、设备位置一清二楚,而且还有盗窃前科。然而,新的难题出现了:案发后,王某已经逃窜至杭州城区,居无定所,抓捕难度很大。民警周扬笛马上对接杭州西湖公安,启动跨区协作机制。在杭州三墩派出所的紧密配合下,警方精准锁定了王某藏匿地点。刑事侦查大队、玲珑派出所民警迅速出击,一举将其抓获。此时,距离李先生报案还不到72小时。到案后,面对确凿证据,王某如实交代了自己盗窃电脑主机的犯罪事实,他描述的作案过程让在场的民警都吃了一惊。当天,王某骑着电动自行车抵达小区,通过消防通道爬上顶楼天台。他将事先准备好的绳索一端牢牢绑在天台护栏上,另一端紧紧系在自己身上,接着撬开天台的金属百叶窗,紧握绳索从顶层缓缓垂降,精准降至27楼工作室卫生间的窗外,推窗潜入室内。盗走两台电脑主机后,他又按原路攀爬返回,解开绳索,从容撤离。更让人惊愕的是,王某还主动交代:今年5月18日,他就用一模一样的手法,在这家工作室干过一次。同样是天台绳索垂降,从卫生间窗户进入,偷走了厨房内的一台电脑机箱。得手后,他就蹲在楼顶上,用螺丝刀把主板、CPU、内存、硬盘、显卡等核心配件逐一拆解,打包销赃。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临安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潮新闻记者金檬)
湖南,一个大爷路上遇到了一个女子,支付了20元,女子就带着大爷回家去发生了关
湖南,一个大爷路上遇到了一个女子,支付了20元,女子就带着大爷回家去发生了关系。没想到,大爷身体出了岔子,俩人就没有完事,大爷就准备离开,带着自己积攒的1万元,来到银行里存钱。到地方后,大爷发现兜里的钱不见了,瞬间就傻眼了,毕竟是辛苦积攒好久的钱,想到可能是刚才那个女子做的,大爷气的立刻就报了警。大爷站在银行大厅里,浑身上下的口袋翻了三四遍,手心后背全是冷汗。这一万块不是天上掉下来的,是他省吃俭用攒了大半年的养老钱,本来想着存进银行吃点利息,结果连银行柜台都没走到,钱先没了影。他坐在大厅长椅上缓了半天,脑子里一点点往回捋。出门的时候钱用信封包着,好好揣在内衣口袋里,一路上没挤公交没逛集市,除了刚才跟那名女子在出租屋里待了十几分钟,根本没跟别人有过近距离接触。越想越笃定,钱肯定是被那女的趁乱摸走了。一开始大爷还坐在那儿纠结,毕竟这事太不光彩。一把年纪了干这种事,要是被家里人知道、被街坊邻居传开,往后出门都抬不起头。可一想到一万块钱就这么打了水漂,他心里又像被剜了一块肉,思来想去纠结了半个多小时,最终还是心疼钱压过了好面子,咬咬牙拨通了110。接警民警一开始以为是普通的街头扒窃,可一问起事发经过,大爷支支吾吾半天说不清楚,只含糊说跟一个陌生女子待过一会儿。民警办案经验丰富,一听这描述就心里有数了,再三耐心询问,大爷才红着脸把前因后果全说了出来。原来大爷当天出门办完事往家走,在路边被一个打扮花哨的中年女子拦住了。女子上来就搭话,开价20块钱提供性服务,还说自己家就在前面巷子里,几步路就到,安全得很。大爷一时糊涂没经得起诱惑,想着20块钱也不多,就鬼使神差跟着对方走了。到了女子的出租屋,俩人刚脱了衣服准备办事,大爷突然感觉胸口发闷、头晕心慌,身体一下子就出了状况,半点兴致都没了。他怕自己真出什么意外,赶紧穿好衣服就往门外走,当时满脑子都是身体不舒服的事,压根没留意兜里的钱。等他走到银行,掏信封准备存钱的时候,才发现口袋早就空了。民警了解完完整经过,立刻顺着大爷描述的路线和体貌特征展开调查。调阅沿途监控、走访周边住户,没花多长时间就锁定了嫌疑人的身份和落脚地,当天就把这名女子抓获归案。经过审讯,女子对盗窃事实供认不讳。她交代自己就是专门盯着老年男性下手,用20、30块的低价招嫖当诱饵,把人骗到出租屋之后,趁对方脱衣服、注意力全在别的事上的时候,偷偷摸走对方兜里的现金。她算准了绝大多数老人都好面子,就算发现钱被偷了也不敢报警,只会吃哑巴亏,所以之前屡屡得手。这次她本来以为大爷也一样,哪怕发现钱没了也只会自认倒霉,没想到大爷心疼一万块钱,居然真的硬着头皮报了警。民警在她的住处搜出了还没来得及转移的一万块现金,当场就发还给了大爷。可钱找回来了,事还没完。大爷和这名女子的行为,全都踩了法律的红线。女子这边,一万元的盗窃金额已经达到了盗窃罪刑事立案标准,要承担刑事责任,同时她的卖淫行为也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最后两项违法行为一并处理,该拘留拘留,该罚款罚款。而大爷虽然是盗窃案的受害者,但他嫖娼的行为同样违法。警方考虑到他年纪较大,且嫖娼未遂、情节较轻,最终依法对他做出了相应的治安处罚。钱是一分不少拿回来了,可脸也丢尽了,还留下了违法记录,大爷自己事后也是后悔不迭。其实这种事在湖南多地都有发生,据常德晚报、邵阳日报等本地权威媒体报道,仅常德安乡、邵阳隆回、株洲等地,近年就破获过多起同类色诱盗窃案件。作案者多是团伙作案,以女性当诱饵,专门在菜市场、公园、银行周边物色老年男性,招嫖报价多在20到50元,盗窃金额从几百到几万不等。株洲一起案件里,先后有30多名老人中招,绝大多数都因为碍于面子没有第一时间报警,直到团伙被打掉之后才敢出来指认。说白了,这些犯罪分子就是精准拿捏了两个弱点:一是部分老年人晚年生活空虚,缺乏陪伴和正确的生活引导,经不起这种低俗诱惑;二是老年人普遍看重脸面,觉得这种丑事不能声张,哪怕被骗被偷也只能打碎牙往肚子里咽,正好给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机。很多人看了这事可能觉得好笑,一把年纪了还贪图这点便宜,最后偷鸡不成蚀把米。但笑过之后也得明白,法律面前不分年龄,只要触碰了违法底线,不管多大年纪都跑不了处罚。更何况路边招嫖本身就是个无底坑,除了盗窃,还有可能遇上敲诈、仙人跳,甚至人身安全都没法保障。辛辛苦苦攒的养老钱,安安稳稳揣在自己手里不好吗?非要为了一时的糊涂,去踩法律的红线,最后钱没了、脸丢了,还留下违法记录,实在是得不偿失。
浙江温州,男子喝醉,在路边长椅上睡了一宿,等他再醒来,发现手机丢了,他原本想自认
浙江温州,男子喝醉,在路边长椅上睡了一宿,等他再醒来,发现手机丢了,他原本想自认倒霉,结果他补完卡一看,捡到手机的人去便利店把他余额里的钱全花光了,男子气的忍无可忍,这才报警。由于徐先生前一晚喝多了,走在路上实在撑不住,就在路边长椅上睡着了,天亮醒来,摸了摸口袋,手机不见了,徐先生在周围找了好一圈,没有任何发现,心里骂了自己几句,觉得可能是睡着后掉地上被人顺走了,想着认倒霉算了。去营业厅补完卡,徐先生登上微信的那一刻,酒彻底醒了微信零钱余额显示为零,绑定的银行卡也连续被扣了好几笔。翻开账单,凌晨两三点,捡到手机的人跑了3家便利店,每家消费数百元,还多次从银行卡里小额取现,时间、金额、商户名称,一条一条摆在那里,清清楚楚,徐先生越看越气,对方捡了手机不还,还拿付款码当自己的钱包花,这已经不是占便宜的事了,徐先生直接去了派出所。民警查了账单上的商户信息,逐家调取监控录像,当天就确认了嫌疑人身份,不到24小时将马某抓获,马某交代,那天路过长椅看到一部手机,捡起来发现没有设锁屏密码,微信里有余额,贪念一下就起来了,于是买烟、消费、套现,一气用完。马某这个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定性十分明确,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官网发布的涉第三方支付平台侵财犯罪司法认定专题文章中,专门引用了一起2017年的真实案例:吕某捡到他人手机后猜测密码登录微信,多次盗刷绑定银行卡合计8886元,最终以盗窃罪定罪处罚,捡手机后利用对方的支付账户消费,与直接入室行窃在法律性质上没有区别。刑法第264条明确规定,多次盗窃或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马某在3家便利店反复盗刷,加上银行卡扣款,累计金额已达数额较大的追诉标准,检察院以盗窃罪批准逮捕,完全符合法律规定。马某目前已被批捕,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徐先生在等待判决,但这件事留下的教训其实比案件本身更值得关注,手机里存着付款码、绑定着银行卡,没有锁屏密码,等于把财产暴露在外,一旦手机遗失,损失几乎不可避免。相关来源:《温州男子醉酒丢手机自认倒霉,补卡发现微信零钱被全部盗刷,24小时抓获嫌疑人》,光明网
河北,男子酒后在KTV消费时,见一女服务员长的漂亮,给了对方5000元将对方约到
河北,男子酒后在KTV消费时,见一女服务员长的漂亮,给了对方5000元将对方约到酒店开房,在酒店与对方发生关系后,在对方穿衣服准备离开时,又拍摄了对方的照片,抢走了对方的手机,让对方再次与自己发生了一次关系。随后,男子依旧没有满足,还想让KTV女服务员陪自己,而KTV女服务员因急着回家,手机也不要了,直接逃离酒店。男子随后一气之下使用KTV女服务员的手机把KTV女服务员尚未接受的5000元退还给自己。事后,KTV女服务员报警,男子悲剧了!事情发生在2025年12月3日凌晨。一个男人,酒喝多了,在KTV消费的时候,看上了一名女服务员。对方长得漂亮,他心思就活了。掏出5000块钱,把人约到了酒店。女服务员收了钱,跟着去了,两人发生了关系。到这里,如果故事就此结束,顶多是一段各取所需的荒唐事,属于治安违法范畴。但偏偏,这男人没打算就此收手。女服务员事后穿好衣服,准备离开。结果男人突然变了脸——先是掏出手机,偷拍了对方的照片,然后直接把她的手机抢走,以此要挟,逼迫对方再次与自己发生关系。注意,这里性质已经开始变了。虽然胁迫行为本身已经违法,但综合案情来看,其暴力和胁迫程度尚未达到刑事认定的强奸标准,属于治安违法范畴。偷拍隐私、抢夺手机这些行为,本身就已经触犯了法律。事情到这里还没完。男人依旧不满足,还想让女服务员继续陪着他。女服务员这时候估计已经吓坏了,管他手机不手机,拔腿就跑,直接逃出了酒店。人跑了,手机还落在男人手里。按理说,到这一步,男人如果清醒一点,应该赶紧收手,老老实实等事情平息。但他做了一个堪称"神操作"的决定——拿着女服务员的手机,发现那笔5000元转账对方还没接收,直接操作了退款,把钱原路退了回来。你没看错,胁迫人家发生关系还不算,事后还把钱要回去了。这操作,真的是一环套一环,最后这一步,直接把自己送进了刑事犯罪的轨道。女服务员逃出去之后,第一时间选择了报警。警方接报后介入调查,最初以涉嫌强奸罪对男子采取强制措施,后续查清事实后,变更罪名为盗窃罪,男子随后被提起公诉。现在来捋一下,这个男人到底触犯了哪些法律。第一,盗窃罪。这是本案最关键的定罪点。法律上明确规定,钱款一旦完成转账交付,所有权就即刻转移。男子转给女服务员的5000元,虽然对方尚未点击接收,但资金占有权已经属于对方。男子私自登录对方账户、秘密取回钱款的行为,完全符合盗窃罪的构成条件,5000元在河北地区已经达到"数额较大"的追诉标准,这一条跑不掉。第二,偷拍隐私、抢夺手机的行为,属于治安违法行为,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有人可能会问:他一开始给了5000块,是不是说明有"自愿"的成分在?后来的胁迫为什么没定强奸?这个问题问得很关键。初次发生关系,属于钱色交易,是治安违法。后续的胁迫行为,综合全案证据来看,其暴力和胁迫程度未达到刑事强奸罪的认定标准,因此司法机关最终没有认定强奸罪。但这不代表胁迫行为合法——拍照威胁、抢走手机这些行为,本身就已经违法。而真正让他踏上刑事犯罪道路的,是那最后一步"退款"操作。不管前面的性质怎么认定,从他私自操作退款那一刻起,就已经构成了盗窃罪,再无退路。法院审理时综合考量了全部情节:男子归案后主动坦白罪行、自愿认罪认罚,还主动赔偿对方1万元并获得谅解,同时足额退缴了5000元违法所得。最终法院依法判决,男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同时处罚金2000元,涉案5000元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这件事,说到底,暴露的是一种极其危险的心理:仗着自己有钱,以为什么事都能用钱摆平,以为对方弱势就可以随意拿捏。5000块钱,在他看来可能只是个数字,但换来的,是一张单程票,直接把他送进了司法程序。钱可以买很多东西,但买不来对别人人身自由和尊严的任意处置权,更买不来对法律的豁免。这个道理,说起来谁都懂,但总有人要亲身验证一遍。河北这位男士,用自己的经历,给大家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