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对夫妻结婚10多年,丈夫总是夜不归宿。妻子越想越不对劲,顺着流水一查,才发现丈夫长期留宿在第三者家中,还给对方转账10万余元。妻子起诉索要全部钱款。可没想到,丈夫辩称:留宿只是陪对方儿子打游戏,10万余元全是餐饮消费。法院这样判。
张女士把账单拿到法庭时,争议不只是赖某有没有越过婚姻边界,更在于十多万元到底是什么钱。公开判决信息显示,赖某先后向杨某转账28次,共108343.18元,其中有5200元、1314元、520元、775元、885元,部分转账发生在凌晨三四点。
杨某称钱款来自赖某到餐饮店消费,赖某则称长期住在杨某家,只是为了陪杨某儿子打电脑游戏。
类似争议并不是第一次进入法院。2025年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婚姻家庭纠纷典型案例,其中崔某某与叶某某、高某某的案件,与张女士遭遇十分接近。
崔某某与高某某2010年2月登记结婚。婚姻存续期间,高某某与叶某某形成不正当关系。2019年3月至2023年9月,高某某向叶某某转账73万元,叶某某同期回转17万元,实际取得56万元。崔某某发现后起诉。叶某某提出,部分钱已经用于消费,高某某也认可这种说法。
法院没有按钱已经花掉就无需返还处理。原因在于,相关资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高某某未经崔某某同意,持续将共同财产交给存在不正当关系的叶某某,赠与被认定无效,叶某某最终返还实际取得的56万元。钱是否已经消费,与取得资金有没有合法依据,是两个问题。
山东济宁也审理过一件类似案件。甲某与乙某2011年登记结婚。2020年1月至12月,乙某与丙某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乙某通过微信转账、红包给付11万余元,还购买手机、平板电脑、台式电脑和化妆品。
2021年1月,甲某与丙某核算后确认相关财物价值14万元,丙某出具借条并承诺一个月内偿还,后来没有履行。
一审只判丙某返还7万元,认为甲某对共同财产享有一半权益。双方上诉后,二审改变结果。二审认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存续期间属于共同共有,不能理解为丈夫天然拥有可以任意处分的百分之五十份额。
既然赠与整体无效,丙某因无效行为取得的14万元就应全部返还。济宁中院最终改判14万元全部返还。
2025年以后,这类争议有了更明确的裁判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于2024年11月25日经审判委员会通过,2025年1月15日公布,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
第七条明确,夫妻一方为与第三人同居或者其他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目的,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人,另一方主张相关行为违背公序良俗无效的,法院应依法处理。判断时仍要看资金性质、双方关系、交易时间和证据能否对应。
再回到上海案件,杨某提交的消费记录与微信转账时间无法对应,赖某关于餐饮消费和陪孩子打游戏的解释也未形成完整证据链。
法院结合凌晨转账、特殊金额、长期居住等事实,认定双方关系难言正当,并认定相关赠与无效。赖某28次转账总额为108343.18元,法院并未机械判回全部流水,而是判杨某返还101222.62元。2026年6月30日,二审维持原判。
三起案件放在一起,裁判思路其实很具体。法院要查的是共同财产为何转出、收款人凭什么取得、所谓消费能否拿出对应证据。张女士得到法院支持,靠的不是猜测,而是能够相互印证的资金和行为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