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诉讼中必败的当事人(下场很惨的当事人),一般有什么特征:#上海离婚律师梁聪
1.在对方明确出轨、转移财产或者提离婚时,还心存幻想,不提前准备,错失第一次的准备机会(最早的一次,可以四两拨千斤的机会/以最小代价获得最大的机会);
2.在对方起诉离婚后,还试图挽救感情,或者空打不离婚,错失了第二次的准备机会(诉讼层面最重要的一次机会);#北京离婚律师梁聪
3.在对方第一次起诉和第二次起诉离婚的一审中,都是委托普通离婚律师走过场,被动防守,而没有全方位的布局和其它努力;#苏州离婚律师梁聪
4.直到在第二次的一审判决下来后(判了离婚,很多财产也没有争取到),才正式开始后悔,舍得下决心(已经浪费了90%的机会和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