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最害怕提到琉球,这个是日本最软的“肋骨”
——从历史主权到现实战略的透视
一、硬与软:日本外交的两副面孔
东京对北方四岛可谓“日日喊话、年年遥望”,官方文件必称“固有领土”,首脑会面必提“主权回归”;然而一到琉球,调门陡降,只强调“冲绳县”的“现状安定”,绝口不提“固有”。同一块被战胜国拿走的土地,日本对俄罗斯张牙舞爪,对琉球却小心翼翼,这种反差本身就是其心虚的自供状:北方四岛有《旧金山和约》的模糊缝隙可钻,而琉球在《波茨坦公告》与《开罗宣言》的链条下,根本找不到合法注脚。
二、历史归属:五百年的藩封关系不是“象征”
1372 年,明太祖遣使册封中山王,琉球正式列入中国藩属体系,此后五百年间,历代琉球王必须请明、清朝廷册封,才能合法即位;岛内政令、年号、文书皆奉中国正朔。19 世纪日本萨摩藩虽曾武力入岛,但德川幕府仍不敢废除琉球“双属”地位,原因就在于清楚:国际秩序只认宗主国册封。1879 年明治政府“废藩置县”,是在清廷因鸦片战争自顾不暇时的趁火打劫,既无条约,也无国际承认,完全符合今天《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 52 条“以武力胁迫缔结之条约无效”的认定标准。换言之,日本对琉球的占领从第一天起就是非法的。
三、战后处置:美国“私相授受”改变不了主权未定
1945 年琉球被美军攻占,按《波茨坦公告》第 8 条“日本主权只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之其他小岛”,琉球显然不在其中。1951 年《旧金山和约》第三条仅写“美国托管”,并未把主权给日本;1971 年《归还协定》也只是美国把“施政权”交给东京,联合国托管制度规定“管理国不得处分领土主权”。因此,所谓“冲绳县”不过是美国冷战布局下的行政托管延续,日本拿到的是使用权,不是所有权,主权至今仍处于“未定”状态。
四、国际法与自决权:琉球复兴运动的合法性
《联合国宪章》第 1 条与《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 1 条共同确立“所有民族均有自决权”。琉球人作为被殖民吞并的民族,其自决权并未因日本单方面设“县”而消失。2013 年“琉球民族独立综合研究学会”成立,2019 年“琉球独立派”首次把案例送进联合国非自治领土名单讨论,2021 年名古屋高裁虽驳回诉讼请求,却罕见承认“原告主张的历史背景值得重视”。独立运动不再是少数知识分子的呐喊,而成为进入国际程序的政治议题。
五、战略悖论:基地密集反成日本最大软肋
琉球群岛仅占日本国土 0.6%,却集中了 74% 的美军专用基地。嘉手纳、普天间、那霸机场一字排开,形成第一岛链“锁喉”中国、威慑台海的军事前哨。然而基地带来的噪音、事故、污染让琉球人年均上访次数居日本各县之首。只要独立派把“撤基地”与“去殖民”挂钩,就能将本地经济诉求上升为民族自决议题,一旦公投程序启动,东京既无法引用宪法“领土不可分割”条款(因为主权未定),也难以用武力镇压(美日安保条约前提是美国驻军“受邀请”)。换言之,日本越强化琉球基地,越把绳索套在自己脖子上。
六、结论:时间不在日本一边
北方四岛问题,日本尚可打“经济外交牌”与莫斯科周旋;琉球问题则是一条贯穿历史、国际法与民族自决的完整逻辑链,任何一环都无法用“既成事实”蒙混。随着东亚力量对比变化,琉球作为“未决领土”的法理地位将被更多国家引用;岛内年轻一代对“冲绳”身份认同持续下滑,对“琉球”民族认同快速上升。当自决程序与大国博弈交汇,日本若仍用“县民优惠”“基地补贴”拖延,最终只会加速与琉球的政治脱钩。
历史早已写好注脚:非法吞并的,终将回弹;主权未定的,终会自决。琉球不是日本的“远方离岛”,而是它最软的一根肋骨,且正被时代之手缓慢而坚定地向外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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