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爱礁冲突给我们什么启示?就是对猴版“三无”,中国海警登临合理合法。
7月20号,中国海警依法对菲律宾非法闯入仁爱礁水域的充气艇实施登临检查,菲方事后是大吵大闹,但是摊开国际法理一看,中国海警的处置不仅合理合法,更是无可挑剔。

首先,那艘赖在仁爱礁20多年的“马德雷山”号破船,早就没有“免检金牌”了。什么是军舰?“军舰是指属于一国武装部队,具备辨别军舰国籍的外部标识,由该国政府正式委任,并名列相应的现役名册或类似名册的军官指挥,和配备有服从正规武装部队纪律的船员的船舶”。
而这一艘二战时期的老旧登陆舰,是在除役之后,在1999年5月9号,菲律宾方面以“船底漏水、紧急避险”为借口,故意将其冲上中国南海仁爱礁的礁盘上的。因此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它根本不再享有军舰的豁免权,而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关于登临权的规定,一国执法船在有合理理由怀疑外国船舶从事非法活动的时候,有权登临检查。

其次,菲方前来挑衅的充气艇连最基本的“身份”都没有。这艘艇既无国籍标识,艇上人员也没有穿制服,没有任何民事身份的标识。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110条以及《公海公约》第22条的规定,对这种在公海或争议海域活动、拒绝表明身份、没有合法船籍的船只,可以被认定为海盗船或从事非法活动的船只,面对这种“三无”船艇,中国海警登临检查是履行海上执法的职责。
其三,如果菲方硬说这艘破船是“礁上设施”,那就直接违反了2002年《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当中“不得在无人岛礁上建设施”的承诺。既然你违约在先,中方当然有权登临检查,更何况菲律宾还对华承诺过不再对破船加固。

当然,最硬核的理由是什么?那就是仁爱礁是中国的领土,就凭这一条,其实就可以对菲方的船只小艇进行登临检查了。
所以这一次冲突给我们提了个醒,过去我们出于善意,都以警告驱离为主,但菲方却把这种克制当成软弱,得寸进尺。面对菲方这种猴版的“三无”挑衅,中国完全可以也应当更多地履行对菲方破船小艇的登临检查权,而且现在《海警机构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已经落地了,登临检查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程序依据,我们完全可以把这套执法手段常态化。

说到底,中国海警的登临检查不是升级冲突,而是把规则摆在台面上。菲律宾如果还想在仁爱礁搞小动作,中国就可以随时“开箱验货”,毕竟在自家院子里执法,制服无法无天的泼猴,我们天经地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