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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恶的谋杀!1993年河北青县“3·4”104国道无名男尸案侦破始末

1993年7月10日晚,北京市公安局刑侦处车案侦查队刘强志副队长接到河北省华北油田第二采油厂公安处的电话:“7月9日,我

1993年7月10日晚,北京市公安局刑侦处车案侦查队刘强志副队长接到河北省华北油田第二采油厂公安处的电话:“7月9日,我处接山东省宁津县公安局电话称:‘在查破盗车案件时,发现销赃在当地的一辆吉普车和一辆北京市出租汽车公司的银灰色皇冠轿车的情况可疑。我县密封材料厂工人李清章提供,这两辆车是河北省霸州市工人王广军卖的。请协助核查。’我处于7月10日晚19时30分在采油二厂维修大队停车场将正要开车外出的王广军传唤。经过审查,王供出今年3月份与魏胜利二人在北京市盗窃两部汽车卖给山东省宁津县的犯罪事实。请北京市公安局速派人来核查此案。”

车案侦查队副队长刘强志放下电话,请示孙副处长批准后,立即派侦查员到华北油田了解案情,并在当地开展调查。终于在第二采油厂招待所查到魏胜利的住宿登记,查明魏的身份证号码是510702680924003,住址是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解放路。

提审王广军时,王称:“从山东省宁津县回来后,我们就分了手,不知魏胜利现在在哪里。”

于是,侦查员们将王广军解回京,进行突审,谁知竟审出了一桩血淋淋的凶杀案件。

1993年3月2日下午17时,王广军在河北省霸州市劳动公司游戏厅遇到以前曾联系买油的四川省绵阳县西蜀酒厂的工人魏胜利。

“小王!我对北京市不熟,明天你带我到北京市转一转咋样?”魏胜利打着招呼。

“可以!”王广军满口答应。

次日中午12时,二人坐长途车来到北京市,先逛了王府井百货大楼,又逛了前门大街,转到天黑以后,晚20时,二人来到宣武区阡儿胡同,见珍珠宾馆那儿停着五辆吉普车。魏一使眼色,王心里会意。王广军将其中一辆吉普车的点火开关接通后,二人开着车逃离了现场。在河北省固安县加了一次油。两天后将车开到山东省宁津县,在当地把车卖了,共卖了1.7万元,魏分给王6000元。

3月13日下午3时,王广军在河北省霸州市南孟路口,再次遇到魏胜利,魏朝王一挤眼:“咋样?咱们再去一哈北京?”

“没的说!”王广军义气十足地说。

二人再次坐长途汽车于下午17时来到北京市,然后坐公共汽车直接到珍珠宾馆前,在外面转了一圈,没有合适的车可偷,然后转到前门大街,于晚20时租了一辆银灰色皇冠出租汽车。司机的个儿不高,约1.60米,穿白色衬衣,系一条领带。

魏胜利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对司机讲:“去一哈大兴县。”

司机没有过多考虑,拉着二人奔了大兴县。

到达县城后,魏又改口说:“去一哈固安。”

晚21时余赶到固安县城,魏胜利又说:“去一哈霸州!”

晚22时出租车开到华北油田第二采油厂。魏胜利下车到招待所拿了钱,上车对司机说:“再去一趟沧州!”

出租车司机并没有想到死亡在一步一步地向他走近。

当他开着车经过河北青县,去沧州的路上,快到一个高速路口收费站时,魏大喊:“停一哈车!”

司机刚把车停住,魏胜利就掏出一把钢珠手枪,对准司机的头扣动了扳机,奇怪的是枪没有响。司机见大事不好,拉开车门,跳下车就跑。魏胜利哪里肯放,下车紧追,追上后二人搏斗起来,司机终究个子小力微,渐渐地没了力气。

魏胜利掏出刀子,骂道:“见鬼去吧!”朝司机的胸口猛刺了两刀,司机无力地倒下了。

魏胜利拉着司机的两只脚将他拖到沟边上,见司机已死,魏返回车内,王广军吃惊地见他身上有不少血。魏胜利关掉车顶灯,叫王广军开车。二人开车直奔宁津县,找到上次卖车的中间人李清章,叫他找买主,将这辆银灰色的皇冠车卖了3.2万元,王广军分了1.1万元。二人返回河北霸州市以后分了手,王广军回到单位上班,此后再未见到魏胜利。

刘强志副队长根据王广军的供词,经微机检索报案登记,发现3月4日,北京市宣武区汽车装饰中心报案被窃一辆吉普车,遂派侦查员冯强智前往核实。

冯强智找到装饰公司的刘经理,刘经理介绍说:“3月3日下午17时,我们将新接的五辆吉普车放在宣武区阡儿胡同珍珠宾馆前,次日早上发现一辆吉普车被窃,当天上午,我们就到天桥派出所报了案。”

冯强智到天桥派出所查实,此案确已立案,案发现场与犯罪嫌疑人王广军的口供一致。

根据这一情况,刘强志副队长决定兵分三路,一路去山东省宁津县提取赃车;一路去河北省青县了解凶杀案情况;一路去魏胜利的原籍四川省绵阳市追捕魏胜利。

刘强志副队长亲自带领侦查员王承学等人赶赴山东省宁津县,在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他们了解到:1993年6月20日,宁津县公安局在办案中,发现一辆吉普车和一辆银灰色皇冠轿车的来源十分可疑,经找买车的中间人宁津县孟集乡密封材料厂李清章了解到:“在今年3月份,河北省霸州市的王广军卖给宁津西街徐庆洪一辆北京吉普车,卖给宁津县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一辆旧皇冠轿车。我在帮助卖皇冠车时,发现车上有北京市出租汽车公司四分公司的监督卡,从监督卡的照片看,与开车的王广军长得不一样,姓名也不是王广军。监督卡上的姓名叫张兵权,我也觉得十分可疑。”

根据这一情况,宁津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的侦查员对县物资股份有限公司张亭辉总经理、宁津西街徐庆洪两位买车的车主详细了解了买车的过程,并对有关人员进行了取证、调查、访问。

根据查证情况,侦查员们认为这是一起重大跨省市的盗车案。于是将吉普车、皇冠车暂扣在公安局,并立即组织专门力量立案侦查,并于7月10日派人到河北省霸州市对王广军进行调查。

根据张亭辉提供的王广军的驾驶证号1328058383,在霸州市公安局的配合下,很快查明犯罪嫌疑人王广军在采油二厂工作。

在采油二厂公安处的配合下,于当日晚7点30分在采油二厂维修大队车队停车场将正要开车外出的王广军传唤。

王供认了今年3月份伙同四川省绵阳市的魏胜利,在北京市盗窃汽车到山东省宁津县销赃的犯罪事实。宁津县公安局的同志认为此案关系重大,决定请华北石油公安处对王广军采取强制措施,暂予扣押。刘强志副队长与宁津县公安局刑警队的同志协商后,于7月23日将两辆赃车提出,开回北京市,并案侦查。

赴河北省青县的侦查员在青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的协助下,很快查明,3月14日,青县104国道附近确实发生一起凶杀案。

3月14日14时30分,青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侦查员王文元同志接到上伍乡周官屯村治保主任周佩恩同志报案:周官屯村南子牙河河套内的公路旁发现一具男尸,周围有血和一枝手枪。

青县公安局长王世兰,刑警大队大队长姚才金带领侦、技人员于15时10分赶到现场。在访问中,周佩恩等人介绍:“听到过路人说在河套内有一个死人,就来到现场察看,发现确有一个死人,在尸体的周围有血迹和手枪,于是就报了案。”

在王世兰局长的指挥下,从15时30分开始对现场进行了全面地勘验。现场位于104国道198公里+660米处的公路西侧的麦田里,尸体头北脚南,呈仰卧状。左手腕戴有方形石英表一块,左侧腰带上戴有BP机一台,右侧裤兜内装有钥匙四把。

尸体东侧200厘米处是一条宽600厘米的干排水沟,沟东侧300厘米处为104国道(京福公路)。沿尸体头部向东有一条300厘米长的拖拉痕迹,并有90×120厘米血泊一处。尸体距公路之间有一条小道,沟底小道中在5x5厘米范围内有滴血与血泊四处。小道向南300厘米,距公路西沿793厘米处有一个黑色人造革刀鞘,刀鞘南侧120厘米,距公路西沿743厘米处,有一把黑色钢珠手枪,现场地上有杂乱的足迹数枚。

经检验,死者胸部有刀伤两处,伤及心脏,系失血性休克死亡。

现场勘验于18时结束。经查死者的BP机号,与北京市出租汽车公司四分公司出租司机张兵权的BP机号一致。

经单位及张的家属辨认,死者正是张兵权。至此两起盗窃、杀人抢车的案件成立,剩下的就是全力缉拿杀人凶手魏胜利。

北京市公安局刑侦处刑警三队的侦查员冯强智、除剑二人接受赴川缉拿魏胜利的任务后,在出发前,于7月17日早8时50分,给四川省绵阳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打了长途电话,通报了案情,请求协查魏胜利。

绵阳市公安局刑警大队缉毒分队的侦查员接受任务后,立即派人调查,查明魏胜利住绵阳市涪城区解放路,是绵阳市西蜀酒厂生产技术部工人,身份证的号码是510702680924003,1993年7月3日因吸毒曾被绵阳市公安局刑警大队缉毒分队处以治安罚款1000元。

7月19日,侦查员冯强智、陈剑二人乘火车到达四川省绵阳市公安局,向刑警大队缉毒分队的侦查员进一步通报了案情,研究抓捕措施。

当天,两个单位的侦查员们分成两个组,分别在魏胜利的单位和住家进行蹲守监控。一天、两天、三天、一个星期过去了,仍是杳无音信。

侦查员们从派出所的户口底卡上了解到25日这天是魏胜利母亲的生日,预感到这一天是个重要的日子,分析他会回来给他母亲过生日。所以都做好了战斗准备,只等擒魔。

上午过去了,仍不见魏胜利的影子。

时近中午,侦查员们的肚子饿得咕咕叫了,但是他们没有离开岗位去吃饭,他们明白,越是在这关键的时刻,越不能有丝毫的懈怠。他们依然耐心地等待着猎物的出现。

中午12时50分,一名25岁左右的男子,鬼鬼祟祟地钻进魏家,管界民警认出这个人就是魏胜利。冯强智、陈剑和缉毒分队的侦查员们立即冲进屋将魏抓获。

在突审中,魏胜利交待:由于我染上了吸毒的恶习,没有钱买啥子粉儿(海洛因),就想法子搞钱,于是就想到了啥子盗、抢汽车卖钱供吸粉儿用。为了哈作案顺利,在作案前,就是哈今年3月份,我与王广军等人从河北省霸州市采油二厂坐车去了一哈白沟。在白沟自由市场啥子中华防暴器材商店,我花了300元钱买了一把仿六四式防暴钢珠电打火手枪(上面有五个钢珠),这一颗子弹可以打五枪,我试着打一枪没响。采油二厂的胖子(王广军)打了一枪,啥子叫大眼的打了一枪,一共哈打了三枪,响了哈两枪。

在3月14日凌晨,我和王广军在北京市租了一辆北京市出租汽车公司的啥子银灰色皇冠车去沧州的途中,我叫司机停一哈,掏出枪朝司机的头部打了一枪,枪没打响。司机跳车逃跑,我追上后,我们搏斗起来,在搏斗中他把我的手枪打落在地上,由于天黑迷迷的,来不及找,我拔出刀子朝他胸部扎了两刀。在拖他尸体时,我的刀鞘也碰丢了,没顾得哈找,就逃回车内,让王广军开车去了山东省宁津县,把车卖掉了。

我杀人后一直不敢回家,在社会上东藏西躲。7月25日是我母亲的生日,我想悄悄回家看一眼,然后再啥子远走高飞,谁知刚进哈家门就被你们抓住了。唉!早知今日,当初我为什么要吸粉儿呢?这全是毒品把我害了。

次年,魏胜利被判处死刑;王广军被判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