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读明史,最令人震撼的一句话是什么?
我在《明史·五行志》中,找到了这样一句话:
母食死儿,夫食死妻。

万历四十四年正月,山东诸城举人陈其猷赴京参加进士考试。从诸城通往京师的官道上,一片死寂。时不时,空气中飘来一股或焦糊或血腥的味道。
离开诸城不远,陈其猷在路边看到一家肉铺。分明是灾荒之年,却有肉铺开张,生意异常火爆,这一幕令这个未来的帝国父母官深感好奇。
出于好奇心,陈其猷上前看看究竟。凑近一看,大脑瞬间宕机,这哪是什么肉铺,而是一群饿民手持生锈的镰刀在“分割同类而食”。
对这个家境相对优越的读书人来说,这种事简直令人“瞳孔地震”。更令陈其猷想不到的是,这不是个例。一路上,有在路边支灶煮同类的,有母亲食儿的,有丈夫食妻的,比比皆是。
这位来自考编大省,且有着“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崇高追求的读书人,内心中“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的终极理想,瞬间被击碎。
这场万历四十三年的大旱,遍及山东、山西、河南、陕西四省。陈其猷老家是诸城,隶属青州府。大旱期间,青州粮价一度飙到三两银子一石米,普通百姓就是把盖房子时,用来夯地基的石头扒出来卖掉,也不够吃两天大米。
陈其猷将一路所见,写成奏疏上报朝廷,等来的结果是“石沉大海”。这份结果也在意料之中,早已“退居幕后”的万历帝,哪还有心思搭理苍生死活。在他心里,只揣着心爱的郑贵妃和她生的儿子福王朱常洵。
万历一朝是明朝急速衰败的转折点,万历晚年尤其严重。陈其猷所写的青州府“人相食”,绝不是一个偶然孤例,而是王朝溃烂的冰山一角。

这一年,比青州更惨的还有登州府。当地府志记载:
四十四年春,山东阖省大饥,人相食。登州为甚,计粟千钱。
从字少事大的叙事惯例中,我们有理由相信,这不是“抹黑”,而是百姓的真实写照。当时的惨状绝不是“吃土啃草”那么简单,而是“人吃人”成为一种社会常态。
大旱之后6年“白莲教起义”,再4年后“李自成出生”,再10年后“米脂流民暴动”,再14年后“甲申事变,明朝over”。
有人说,明朝灭亡,始于这次小冰期。但这种说法似乎又很牵强。
小冰期,不是明朝一家的小冰期,而是当时整个北半球的小冰期。
往近处说,有后金和日本;往远处说,欧洲小国无一幸免。为什么北半球绝大多数国家在小冰期中,仍能保持整体国运一路向上,唯独明朝在饿殍遍野中灭亡了呢?

每一次天灾,背后往往都有人祸的膨化剂。
大旱之下的“饿殍千里”不全赖自然因素,甚至占比不到一成。更大的原因在于“人祸”。这个“人祸”的因素,可以分为根本原因和直接原因。
根本原因是,朱元璋定下的最为严苛的“重农抑商”基本方针。直接原因是,万历长期热衷于“开矿运动”,心思不在“粮赋”这个农耕社会的税收“基本盘”上。跟种地比起来,当然是开矿来钱快。开矿得来的钱,让万历的私人小金库钵满盆满,也因此让天下粮仓,为之一空。
搞笑的是,万历费劲脑汁“搜刮”来的矿税,经过朝鲜、宁夏、播州三次大规模战役后,一夜回到解放前。
最后在万历的折腾下,明朝陷入要粮没有粮,要钱没有钱的窘境。
钱粮两空,可不就剩死路一条嘛。

我粗略地查了一下。据不完全统计,明史中关于“人相食”三个字的记载,频次高达34次。真实情况可能还得乘以几百倍。如果把地方志统计在内,276年间,白纸黑字记载的“人相食”事件总计1279次,平均一年有4.63个县发生“食人”事件。
仅有据可查的“万历二十一年黄河水灾”引起的灾荒食人事件,就覆盖了黄河沿岸37个县。
如果象友们有兴趣找一份电子版的明史资料,在搜索栏里检索“饥”这个字。
铺天盖地的“淮扬饥、山西饥、宣府饥、大同饥、河南饥”,而每一个“饥”的后面,往往紧接“人相食”三个字,灼人眼球。
“饥饿引发的食人事件”可全都是生理性,是人在濒临饥饿威胁生命时,作出的一种超越常伦的极端行为。
比生理性食人行为更可怕的是,人性在这样的环境下,心理防线和道德底线将会全面摧毁。

还是万历二十一年。礼部给事中杨东明回河南探亲,目睹了这场黄河泛滥带来灾荒饥饿,将沿途惨状绘制成了14幅《饥民图说》,并给每一幅图标注了文字故事。
其中,有一个名为“全家缢死”的故事,至今令人冷汗涔涔。
话说。河南虞城有一片树林,是弘治时期的吏部尚书马文升栽种的。
万历二十二年,有一家七口饿民,拾荒至此。这家人极度饥饿,无力前行。父母便商议,把十五岁的女儿卖掉,换全家人活命的机会。女儿不同意,抱着爹妈大腿嚎啕大哭。老两口心疼闺女,就转身对儿媳妇说,要不把你卖掉,救救全家人吧。
卖儿媳妇,当儿子肯定不同意。于是,儿子也跪在地上痛哭哀求。见儿女哭得撕心裂肺,老两口心就软了。最后,全家人抱在一起大哭一场,六口大人约定在这片树林自缢而死。丢下两岁的小孙儿,任其自生自灭。
当时,大伙都没得吃,哪有闲粮去收养一个小孩。可以想象到,有99.9999%的概率,二岁的小孙儿会成为别人活下去的“口粮”。

更要命的是,万历一朝已经混成这副鬼样了。可在山东举子陈其猷于万历四十四年献上《饥民图》后的第三年,也就是万历四十六年,大明王朝启动了第一次“加征辽饷”计划——每亩加派3厘5毫。
从此,“加征”一发不可收,直至明朝灭亡,方才罢休。
1279县次“食人”事件,是“有幸”被寥寥一笔记录下来的。如果具体到每一个被吃掉的人呢,再具体到每一幅吃相呢?
真相,可能比想象的更惊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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