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力资讯网

“有了后妈,就有后爸!”广东东莞,一81岁大爷去世,生前立了遗嘱,将6亿财产留给

“有了后妈,就有后爸!”广东东莞,一81岁大爷去世,生前立了遗嘱,将6亿财产留给了再婚配偶,他与原配生的3个儿女分文没有,女儿将继母和同父异母的妹妹告上法庭,要求继承6亿遗产中的5734万,女儿有三个理由: 一是父亲立遗嘱前已有老年痴呆症状,二是部分财产是她生母去世时未分割的夫妻财产,三是立遗嘱时,三儿女毫不知情,因此,她怀疑遗嘱是否真实!另外,父亲去世,是继母和同父异母妹妹拔管,她怀疑父亲的死因。

吴某力的经历非常有趣,他早年当过村干部,后来不干了,为了赚钱,他做起了生意。

他曾有过两段婚姻,第一任妻子给他生了三个儿女,女儿吴某甲就是其中之一。

他原本以为,生活幸福安稳,可没想到,1988年12月时,妻子遇车祸去世。

从此以后,三个孩子就没了母亲,吴某力为了挣钱,拼了全力,很快就挣了万贯家资。

可他不甘寂寞,妻子走后不到半年,立马娶了第二任妻子邓某某。

没过多久,邓某某又给他生了个女儿吴某乙,夫妻二人只宠这一个孩子。

可随着时间的推移,吴某力的年纪越来越大,2024年时,吴某力身体已经很差了。

他多次住院出院,眼看着就到了垂危时刻,2025年7月23日,他回到了老家。

可没想到,回去才刚半个小时,吴某力就死亡了。

当时是邓某某和女儿吴某乙决定拔掉了他的氧气管的,最终导致他窒息死亡。

吴某甲的妹妹立马报警,警方一度以“遗弃案”立案调查。

可到了9月,警方撤案,说按照刑法规定不负刑事责任。

家属不服,表示要继续往上申诉。

可没想到,吴某力百日祭奠的时候,三个儿女才知道他在生前立下了公证遗嘱,说要把价值6亿的财产全部留给继母邓某某。

这下3子女坐不住了,女儿吴某甲更是告到了法院,要求继承父亲遗产中的5734万元。

吴某甲说了,2022年时,父亲就开始疏远他们,2023年时,父亲出现明显的老年痴呆症状。

他的记忆和判断力都不行了,经常会意识不清醒。

并且,他们三兄妹根本不知道父亲立有遗嘱,他们是父亲去世后白天祭日时才听说的。

他们是父亲的亲生孩子,不相信父亲会立这样的遗嘱。

所以吴某甲表示,她怀疑遗嘱是否合理真实,怀疑不是父亲的真实意思。

可吴某力的就诊记录里显示,2024年10月22日的诊断里第一次出现“阿尔茨海默病”,也就是老年痴呆里最常见的那种。

之前他多次入院出院,都没显示有这个病。

吴某甲还说,她母亲去世时留下的夫妻共同财产,一直由她父亲保管,直到起诉时都没分过。

父亲留下的财产里,既有她母亲去世时没分的共同财产,也有父亲跟邓某某婚前的个人财产。

可遗嘱压根就没写财产的名称,数量,位置和归属,再加上加上父亲经历过两段婚姻,存在处分别人财产的可能。

因此她认为,这份遗嘱全部无效。

9月20日,记者打电话给邓某某和吴某乙,邓某某反复说“不要问我”。

而吴某乙接到电话,先问记者身份,一听是采访,她就立刻挂断了电话。

这事看着是遗产纠纷,实际问题是人走了,话没说清楚。

吴某力的遗嘱写得大而全,但却没有细化清楚,没把哪些是自己的 哪些是前妻留下的。

如果遗产里确实混了前妻的部份,那三个孩子要回属于自己的部分,法律上是没有问题。

至于拔管问题,警方已经撤案,但家属表示,会向上级继续申诉。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但前提是,只能处分自己的那部分。

本案中,若遗嘱把前妻遗留的夫妻共同财产也一并给了邓某某,那就超出了个人财产范围,涉及他人份额的部分应属无效,继承人有权主张自己的份额。

有人说了,如果能证明前妻有共同财产当然没问题,关键是前妻1988年去世,那时候他们在农村能有什么财产?

也有人说,即便88年财产不多,但它到现在的孳息应该也不少吧?

其实,有肯定是有,只是多少的问题,女儿的主张是没问题的。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