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各大平台顶流热搜之一,“孙子非亲生儿媳拒绝亲子鉴定” 事件终于有了一大步进展:做亲子鉴定的鉴定中心被处罚了。
一边是两份鉴定报告都指向“孩子不是亲生”,另一边是法院明确表示:这两份报告不能作为证据。如今,出具报告的鉴定中心还被训诫,重病缠身的两位老人,却依然没等来一个法律认可的答案。
事情发生在广西,陆先生的儿子陆晓东生前是铁路司机,晚上还跑外卖补贴家用,2024年5月,他在送外卖途中遭遇车祸去世,留下妻子和一个当时已经养了8年的儿子。
葬礼上的一些细节,让陆先生夫妇心里起了疑问,老人说,儿媳没有让孩子按照当地习俗捧骨灰盒、守灵、送饭,这些反常举动让他们开始怀疑:这个孩子,到底是不是儿子的亲生骨肉?
之后,老人先后两次委托机构做鉴定,一次是祖孙关系鉴定,另一次则使用了陆晓东车祸后由交警部门委托保管的血样,做父子关系鉴定。两份报告最后都显示,孩子与陆晓东不存在亲生父子关系。
老人以为,结果出来,事情就能说清楚了,没想到等来的却是一场更复杂的官司。
陆先生夫妇把儿媳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孩子出生后8年的抚养费用,同时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合计36万余元,一审、二审,老人都输了。
法院的理由并不复杂,却把他们能走的路几乎全部堵住了。
按照《民法典》第1073条,否认亲子关系的诉讼,应由父亲或者母亲提出,祖父母并不属于可以直接起诉的主体,孩子的父亲已经去世,孩子的母亲就成了唯一能够推动司法鉴定的人。
问题在于,孩子母亲黄女士始终不同意做鉴定。
她在诉讼中认为,孩子仍然是丈夫的合法继承人,老人起诉的真正目的,是想争夺儿子去世后留下的财产。老人则表示,只要重新鉴定后证明孩子确实是亲生的,一百多万元的死亡赔偿款可以全部留给儿媳,他们还愿意额外给10万元,但对方仍没有同意。
双方各有一套说法,也各自抓住了对自己有利的部分,老人说儿媳态度异常、拒绝鉴定,儿媳则认为老人是在拿血缘关系挑战孩子的继承权。
法院没有采信那两份鉴定报告,还有另一个关键原因:鉴定过程本身不合规。
近期,相关部门对出具报告的鉴定中心作出训诫。理由包括:机构明知委托人不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却仍然受理鉴定;没有完成身份核验录像,没有保存监护人身份信息;更严重的是,未经授权使用了交警支队委托保管的死者DNA样本。
训诫属于行政处理里相对较轻的一档,鉴定中心违反流程,被处罚并不冤。涉及未成年人身份和亲子关系,谁能申请、谁能到场、样本从哪里来、整个过程是否留痕,都不能靠一句“结果是真的”带过。
可这件事最让人难受的地方,也恰恰在这里。
鉴定机构因为程序违法受到处罚,报告自然难以被法院采信;老人想通过司法程序重新鉴定,却又因为不是适格主体,无法单独启动;即使申请法院主持鉴定,也要面对孩子母亲不同意这一关。
自己找机构做,程序不合法,按规矩申请,老人又没有资格。孩子母亲不配合,鉴定就很难推进。
这像是一扇门,钥匙只在一个人手里,而这个人恰恰拒绝开门。
陆先生已经是直肠癌晚期,老伴还患有脑梗、高血压和糖尿病,孩子被带走后,老人称自己已经两年多没有见到孙子,电话被拉黑,消息也没有回应,只能偶尔通过视频或照片看看孩子。
老人还称,双方此前发生过激烈冲突,儿媳曾当面推搡他们,这些说法是否属实,还有待进一步核实,但可以确定的是,双方关系早已不是普通家庭矛盾,而是彻底陷入了信任崩塌。
陆先生说,自己只希望在有生之年知道事情到底是怎么回事,“毕竟我的时间不多了”。这句话之所以刺耳,是因为它揭开的不只是一个家庭的纠纷,还有一个普通老人面对法律门槛时的无力感。
很多人担心,讨论这个案子会不会变成“只要怀疑就能强行验亲”,当然不是。亲子鉴定牵涉未成年人隐私、人格尊严和家庭稳定,程序不能被情绪取代,鉴定样本也不能随意获取。
但程序正义也不能只剩下一句“你没有资格”。
9月16日,广西高院已经就此案举行再审听证会,但没有当庭宣布结果,即使法院最终裁定再审,律师也表示,只要孩子母亲继续不同意,鉴定能否真正启动,仍然存在变数。
这个案子没有简单的好人坏人,也不能只靠一份违规报告就直接给谁定性。鉴定中心该为违规受罚,法院也必须按现有规则审理,可两位老人同样不该在所有程序都走不通后,只能带着疑问等到生命尽头。
法律守住了程序,社会还要想办法把真相的路留下来;否则,最先被规则挡在门外的,往往是那些最无力的人。
信源:澎湃新闻 2026-09-16 21:10 “儿子去世孙子疑非亲生” 再审听证会召开,此前涉案鉴定机构被训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