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6旬已婚富豪和90后年轻女子在一起,并维持多年交往,期间女子多次怀孕并流产,为了弥补女子的伤害,男子多次大额转账给予补偿,后来这事被原配妻子知道,谁知事情败露后,富豪和原配没有选择离婚争吵,而是统一战线,把女子告上法庭,让女子返还所有钱款,而法院最后竟然这样判了!
一男子在当地投资圈子小有知名度,家境优渥,早已组建家庭。
人到花甲之年,面对多年的婚姻,慢慢失去新鲜感,偶然机会下认识了90后女子小丽。
小丽虽然知道对方有完整的家庭,但两人依旧发展出不正当的关系,私下交往持续了好几年。
相处的这段时间,男子出手大方,时常转账、赠送各类财物给到女方。
女方在这段见不得光的关系当中,付出了不小代价,多次出现流产的情况。
一开始,两个人各取所需,日子暂时相安无事。
可见不得光的感情本就经不起时间消磨,相处越久,矛盾慢慢积攒,两个人之间也逐渐出现问题。
就在这个节点,这事被男子的原配妻子知道。
本以为原配会大吵大闹,和丈夫闹离婚分割财产,但没想到这事最后的走向完全出人意料。
原配知道后没有选择分开,经过男子的道歉和保证,直接选择原谅并和男子达成一致意见。
男子直接报案,指控小丽涉嫌诈骗、敲诈勒索,希望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
与此同时,原配妻子同步向法院递交民事诉讼。
《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拥有平等处理权。
男子未经原配同意,将婚内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原配有权起诉追回全部财物。
所以原配主张丈夫在婚姻存续期间,擅自把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别人,要求女子把收到的所有财物全部返还。
按照司法先刑后民的规则,民事案件需要等待刑事案件审理结束,才能够继续推进,民事诉讼暂时中止审理。
法院经过个审理后,认定小丽这两项罪名成立,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4年。
小丽懵了,自己这么多年付出青春,身体也遭受很大伤害。
如今关系翻脸,男方全身而退,女方却要面临十几年牢狱之灾,这样的结局让他无法接受,小丽表示要提起上诉。
现在案件还没有尘埃落定,最终结果还要等待二审的审理结论。
只能说,不管是谁,在婚姻存续期间,一方私自赠与第三者财物,原配有权起诉追回,这是法律明确支持的。
但这种感情的本身不受法律保护,不管是哪一方,卷入这样的纠纷,都有可能面临财产损失,甚至惹上官司。
毕竟人情和法理,往往很难完全重合,一段掺杂利益的婚外关系,最后大多只会落得两败俱伤。
对此,你怎么看待这件事,欢迎在评论区留下自己的想法!
案例来源:新浪财经 2026-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