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的生理需求,有什么好羞耻的!
我姐今年六十三,在社区老年活动中心当管理员。她跟我说,她那儿有个姓赵的大姐,六十二了,天天来跳舞。赵大姐那人爱说爱笑,可有一阵子忽然不来了。我姐打电话问她,她支支吾吾说“家里有事”。后来我姐上门去看她,她坐在沙发上,眼睛红红的。
我姐问她到底怎么了,赵大姐憋了半天,才从牙缝里挤出几句话来。原来她闺女给她介绍了个老伴儿,对方是个退休教师,人挺斯文,两人处了两个月,都觉着合适。可就在上礼拜,赵大姐跟那老头儿在公园散步,碰见了闺女单位的同事。那同事回去就跟她闺女学了一嘴,说“你妈跟个老头儿手牵手,可亲热了”。闺女晚上就冲到她家来了,脸不是脸鼻子不是鼻子,张嘴就是一句:“妈,您都多大岁数了,还搞这些,丢不丢人?”
赵大姐跟我姐说这话的时候,嘴唇都在哆嗦。她说:“我丢什么人了?我守寡十二年,把两个孩子拉扯大,我连跟人说说话、拉拉手的资格都没有了?我是个人,我不是块木头啊。”
我姐回来跟我学这事儿,我心里堵了好几天。赵大姐那句话一直在我脑子里转——“我是个人,我不是块木头。”
咱们今天就把这事儿摊开来说说。老年人想找个伴儿,想过点有温度的日子,怎么就成了“丢人”了?那些做儿女的,你们拍拍良心想想,你们自己谈恋爱的时候,你们觉得天经地义。怎么换成你们爹妈,就成了“老不正经”?你们成天忙这忙那,工作、孩子、应酬,一样不落,你们爹妈一个人对着四面墙,电视从早开到晚就为了听个响儿,你们想过没有?
我认识一个老爷子,七十了,老伴儿走了三年。他跟我说,最难熬的不是生病没人端水,是夜里醒了,想找个人说句“我做了个梦”,旁边是空的。他说那种空,能把人活活吞了。后来他在公园认识了个老太太,俩人能聊到一块儿去,一起买菜,一起遛弯儿。结果儿子知道了,从外地赶回来,拍着桌子说:“您要找也行,先把房子过户给我。”老爷子当场就哭了,说:“我是你爹,我不是你仇人。”
你说这事儿,搁谁身上不心寒?我们把他们的情感需求当成笑话,把他们的需求当成丑闻。好像人一过六十,就该自动把七情六欲都收起来,安安静静熬日子。谁要是还敢有点想法,那就是“老糊涂”“老不羞”。
可凭什么呢?人老了,皮肤松了,头发白了,可心还是那颗心啊。看见好看的人还会心动,孤单的时候还想有人抱抱,夜里醒了还想有只手能攥着。这跟年龄有什么关系?这是人活着最基本的念想。咱们国家的法律写得清清楚楚,子女不得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赡养义务也不因父母再婚就没了。这不是什么大道理,这是做人最起码的底线。
我姐后来帮着赵大姐跟她闺女谈了一次。我姐那人嘴厉害,直接问她闺女:“你妈把你养大,供你上大学,帮你带孩子,她这辈子为你活了多少年?她现在就想为自己活几年,找个知冷知热的人,碍着谁了?你觉得丢人,是你自己心里那点面子在作怪。你妈丢什么人了?她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找伴儿,比你那些背后嚼舌根的同事干净多了。”
她闺女当时没吭声,过了几天给赵大姐打了个电话,说:“妈,您要是真觉得那人好,就处着吧。”赵大姐在电话那头哭得说不出话来。
这事儿算是有了个好结果。可我知道,还有多少赵大姐,被儿女一句话堵回去,从此把那份心思深深埋起来,白天在人前笑,夜里一个人熬着。她们不是没有需求,是不敢有了。她们不是不想,是觉得想了就是罪过。
我想跟所有做儿女的说几句掏心窝子的话。你爹你妈要是想找个伴儿,你别拦着。你拦住的不是一段黄昏恋,你拦住的是他们晚年最后一点光。你以为你是在维护家庭的脸面,其实你是在亲手掐灭他们心里那盏快熄灭的灯。你也有老的那一天,你也会孤单,你也想有个人在身边。你今天怎么对爹妈,你孩子将来就怎么对你。这不是吓唬你,这是镜子。
说到底,想有个伴儿,想有人说话,想冷的时候有只手能攥着——这些事儿,到了什么年纪都不过分。这东西本来就不该被什么羞耻感裹着,也不该被外人的眼光绑着。最不该的,是最亲的人拿它当把柄。人活着,说来说去就是图个热乎气儿。有人说话,有人惦记,有人在你冷的时候给你披件衣裳——这事儿,八十岁跟十八岁,没什么两样。
别让那点面子上的东西,把你爹妈这辈子最后一点热乎气儿给掐灭了。他们吃了大半辈子的苦,临了尝点甜头,怎么了?天塌不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