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第十七中学的师生在9月10日教师节这天突然有点懵。那个9月3日开学时给他们讲法制课的法制副校长、元宝区法院宋丹院长上了辽宁省纪委监委的“通报专栏”。
9月10日,辽宁省纪委监委网站官宣: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宋丹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丹东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9月10日这天是中国第42个教师节。这一天距宋丹院长(社会兼职为丹东市第十七中学法制副校长)在十七中讲台给师生们上法制课的那天刚好一周。省纪委这时间节点把握真好。
宋丹副校长讲课的PPT内容师生们记忆犹新。9月3日,宋副校长分三个标题给师生们分享她对预防未成人犯罪,重视校园网络安全和预防电讯网络诈骗方面的专业思考,并给出了预防和解决方法。
一周后,宋丹院长的“假面人生”被辽宁省纪委监委的通报彻底揭穿了。
出生于80后的宋丹,自入职踏入司法系统之后,就一直在基层司法深耕多年。一路从司法局科员、公证处主任、乡镇法庭庭长多岗位摸爬滚打,得到了组织的信任。刚刚35岁便坐上了基层人民法院院长的重要岗位。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有着近十年基层人民法院院长领导经历的年轻“老司法人”,在权力和金钱面前,忘记了初心,迷失了方向,走上了“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不归路。
宋丹这样的领导干部,身上有着“双面人生”的典型特征,留给有关部门的经验和教训都十分深刻。
(本文图片源于网络,引用并无不良社会导向。如侵即删。)

